一、獎勵加分政策(考生同時符合下列②-⑩中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① 根據2013年及以前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有效成績等級(普通類專業除兩門選測科目,藝術類專業取最高四門)進行級差加分,其中A級每科加5分、B級每科加3分、C級每科加1分、D級不加分(該項加分無需考生申請,由學院根據省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等級直接加分);
② 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
③ 烈士子女、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
④ 在高中或同等學力教育階段獲得由地市級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等大賽二等獎加10分、三等獎加5分;
⑤ 在高中或同等學力教育階段獲得地市級技能大賽二等獎加10分、三等獎加5分;
⑥ 在高中或同等學力教育階段獲得校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團員”稱號的考生,每獲一次加3分,最多加10分;
⑦ 持有高級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加10分、持有中級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5分;
⑧ 思想道德高尚,有突出表現和先進事跡者,由所在中學或中職學校推薦,經我院招生工作領導組認定,加分不超過20分(原則上同一中學推薦加分考生人數不超過該校單獨招生有效報考學院考生總人數的10%)。
二、申請辦法及注意事項
1.申請辦法
符合獎勵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完成單獨招生報名工作后,于2014年2月28日前,將《南通航院2014年單獨招生報名信息確認表》、《南通航院2014年單獨招生獎勵加分申請表》(在學院招生信息網自主單獨招生專欄下載)、身份證復印件、證明材料(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寄到學院招生辦公室(以郵戳為準,逾期不予辦理),在3月16日考試報到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
經學院招生領導組審核確定,在學院自主單獨招生專題網站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執行。
2.注意事項
(1)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成績等級加分不需要申請,由學院錄取系統根據考生2013年及以前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有效成績等級統一加分(報考普通類專業除兩門選測科目,報考藝術類專業取最高四門)。
(2)獎勵加分政策第②-⑧項只可享受最高分值一項,不可重復加分;獎勵加分政策第①項可以重復加分。
(3)申請校長推薦加分的考生,《南通航院2014年自主單獨招生獎勵加分申請表》需所在學校校長簽署意見、親筆簽名、加蓋學校公章,并另附1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
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
二0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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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單獨招生獎勵加分申請表.doc》來源于江蘇省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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