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招考公務員的相關規定,現將我辦2014年公務員招考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確認
1、請準備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4年1月28日前通過發送電子郵件到5-live@163.com進行面試確認。放棄面試的,還需電話確認。
郵件標題一律為“×××確認參加國務院三峽辦面試”,郵件內容為:我確認參加國務院三峽辦2014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考生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報考職位代碼××、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治面貌××、畢業院?!痢痢⒐ぷ鲉挝弧痢痢⒙撓惦娫挕痢痢?/P>
2、請考生于2014年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辦(恕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遞公司送達)。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蜂窩中路3號413房間,郵編100038。
(1)報名登記表(可從人社部網站下載)。貼好照片,要求如實、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2)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4)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
(6)2張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7)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8)其他材料:
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學校蓋章)復印件。
在職人員提供工作證復印件和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應寫明同意報考我辦公務員并注明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加蓋公章。如考生身份為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應寫明試用期起止時間?,F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須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以上所有材料復印件均須用A4紙,并裝在一個大信封內,寫上姓名及報考部門。
三、面試有關事項
(一)面試時間
我辦2014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擬定于2月19日—20日舉行,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請于面試當日8:30前到候考室報到,截止到8:50未報到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請于面試當日13:00前到候考室報到,截止到13:20未報到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請考生攜帶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準考證號 | 報考職位代碼 | 面試最低分數線 | 面試時間 |
186111771606 | 0401002001 | 120.1 | 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 |
186111891729 | |||
186170332115 | |||
186111891025 | |||
186136043422 | |||
186111680604 | 0401003001 | 122.5 | 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 |
186151010114 | |||
186141023907 | |||
186139171514 | |||
186136053605 | |||
186139153309 | 0401004001 | 121.0 | 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下午 |
186121621316 | |||
186143022202 | |||
186111510513 | |||
186114040123 | |||
186134011213 | 0401005001 | 115.4 | 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下午 |
186139150501 | |||
186137741111 | |||
186135030319 | |||
186112021402 | |||
186137047606 | 0401001001 | 124.4 | 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上午 |
186132363428 | |||
186134035115 | |||
186137441301 | |||
186122111005 |
(二)面試地點
地點: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蜂窩中路3號
乘車路線:北京西站北廣場公交樞紐直接乘坐65路,至北蜂窩路站;地鐵1號線軍事博物館站換乘65路至北蜂窩路站。
聯系電話:010-63301242
附件:地點圖
(三)面試結果將于面試第二天公布,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參加面試考生與錄取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有資格進入考察,考察(體檢)人選按照1:1的比例選定。
國務院三峽辦綜合司
2014年1月23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國家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