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0日,住在村上的我接到鄉(鎮)黨委的電話:"由于鄉(鎮)政府需要,請以21號到XX辦公室報到,協調XX辦公室XX人員."為了服從組織,我離開的村公所,12月31日下午下班回宿舍正準備回家的我,接到了鄉(鎮)辦公室電話:"XX同志,你好,由于XX資料需要馬上整理,請于2010年1月1日至6日到XX單位XX辦公室加班."
2010年1月1日至7日早上我加班加點把全部都整理結束.過后閑聊時無意中看到鄉(鎮)2010年元旦過節費用花名冊,不看還好,一看不得了,最高達千元,最底達500元,找來找去沒有村官(我)的名字.我無語呀,為什么元旦都沒有讓我們過好,還要這樣的看底我們呢?
真不知道別的村官是否有這樣的同感.
回復:建議向有關主管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