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人社考〔2014〕10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3〕54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1號)、《關于使用統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4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設:《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個科目。
二、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二)“免二科”報考條件:
在《暫行規定》下發前(2002年12月18日),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有關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查報考條件。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4年全國資格考試統一網上報名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6號),2014年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統一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上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網上報名鏈接地址為: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
特別注意事項:
網報檔案庫。網報檔案庫是掛在統一網報系統的檔案庫,用來檢查報考人員是否為老考生。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按“新考生”處理。
新老考生界定。網報檔案庫只掛接成績有效年度的檔案信息。凡曾參加過2012或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其它報考人員均被視為“新考生”,須重新審核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為統一照片標準,2014年所有報考人員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
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注冊并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上傳近期免冠彩色登記照(jpg格式,小于100Kb,占滿圖片框),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報考信息。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一)新考生
1、報“考全科”人員。符合“考全科”報名條件的新考生(除曾參加過2012或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之外的報考人員,下同),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須各報名點審核通過)后,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材料(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根據所選報名點到相應地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1)選擇省直報名點的人員,經省國土資源廳地籍處(武漢市武昌區公正路27號,下同)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2)選擇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報名點的人員,經當地國土資源局和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div
2、報“免二科”人員。符合“免二科”報名條件的新考生,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須各報名點審核通過)后,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材料(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職稱證、聘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根據所選報名點到相應地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1)選擇省直報名點的人員,經省國土資源廳地籍處和省職改辦進行資格審查(蓋章),持蓋章后的《報名表》到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審核確認后,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2)選擇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報名點的人員,經當地國土資源局和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持蓋章后的《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審核確認后,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二)老考生
曾參加過2012或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考全科”或“免二科”)的老考生,憑檔案號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須各報名點審核通過),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考生應打印《報名表》留存),但須在規定的時間繳費確認。
(1)選擇省直報名點的人員,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信息審核后,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2)選擇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報名點的人員,由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信息審核后,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4年3月10日9:00~3月19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4年3月10日9:00~3月20日16:00(雙休日除外)。
(三)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4年3月10日9:00~3月21日16:00。
(四)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2014年6月9日9:00~6月15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zg.cpta.com.cn
(五)考試時間
2014年6月14日:
上午09:00~11:00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14:00~16:00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2014年6月15日:
上午09:00~11:00地籍調查
下午14:00~16:30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3科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計算器參加考試。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考試信息設置為:
考試名稱 | 級 別 | 專 業 | 考試科目 |
032. 土地登記代理人 | 04.考全科 | 01. 土地登記代理人 | 1.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2.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3.地籍調查 4.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02.免二科 | 01. 土地登記代理人 | 1.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4.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七、考區設置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八、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定,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試用書
為便于應試人員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該出版社聯系。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2號
郵編:100125
單位:中國農業出版
聯系人:姚佳
電話:010—59194907
各地人社、國土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國土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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