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直有關部門、事業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6號令和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精神,為做好2014年全州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招聘范圍
(一)全州“六大產業鏈”(煙草、茶葉、畜牧、清潔能源、生態文化旅游、信息產業)相關事業單位急需的主系列專業技術類和管理類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
(二)州直農業科研、教育(不含州民族幼兒園)、醫療、疾控、工程等相關事業單位急需的主系列專業技術類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
(三)縣市委黨校、高中學校、職業學校、中心醫院、中醫院、疾控中心和工程類事業單位急需的主系列專業技術類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
(四)鄉鎮醫院緊缺的醫療衛生人才崗位;
(五)各縣市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專業課教師崗位。
二、專項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專項招聘對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線(以下簡稱“一本”)錄取并取得學士學位的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高級人才。
(二)對全州部分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在“一本”高等院校招聘確有困難的專業,按緊缺專業目錄(附件一)組織招聘。
(三)年齡: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碩士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才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和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不受年齡限制。
(四)下列醫療人才可以不受學歷限制,年齡可放寬到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州中心醫院招聘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持有執業醫師資格證的;
2、縣市醫院招聘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持有執業醫師資格證的;
3、鄉鎮衛生院(不含城區街道辦事處)招聘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持有助理執業醫師以上資格證的。
(五)邊遠鄉鎮衛生院招聘具有助理執業醫師以上資格證的人員,學歷可以放寬到專科,年齡可放寬到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繼續從優秀“三支一扶”人員中專項招聘人員
繼續從“三支一扶”服務期滿的優秀人員中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合格,且有一年及以上為優秀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員,可專項招聘到縣市直和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員,可優先納入邊遠鄉鎮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對象。
四、嚴格專項招聘工作程序
(一)周密制定方案。用人單位專項招聘人員工作,必須根據本《通知》確定的對象、范圍、條件和層級要求,結合單位人才需求實際和編制計劃制定方案。所定方案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經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和縣市人社部門審核后,報州人社局備案。方案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條件(以崗位說明書編制的內容為準)、招聘計劃數、招聘院校類別、專業、學歷、年齡要求及招聘辦法等。招聘信息在人社部門網站、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布7個工作日后方可組織實施。
(二)科學組織測試。用人單位對專項招聘對象應進行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測試。對一個崗位有兩個以上應聘對象的,應通過筆試、結構化面試、試講試教、現場答辯、專業技能和實際操作考評等多種方式擇優競聘。
(三)考核。對擬聘對象要實行嚴格考核。考核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等。
(四)體檢。用人單位應集中組織擬聘對象到縣市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五)確定擬聘對象。擬聘對象必須由用人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
(六)公示。擬聘對象應在單位公示并報人社部門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均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擬聘資格。
(七)備案及聘用管理。專項招聘工作完成后,各縣市人社局和州直事業單位應將專項招聘工作實施情況報告、《擬聘人員備案名冊》報州人社局備案。對專項招聘的人員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專項招聘人員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專項招聘是我州事業單位選拔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的重要措施,是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縣市人社局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監督與服務。
(二)各縣市人社局要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的協調與溝通,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與工作專班,嚴密組織實施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專項招聘工作。
(三)嚴明工作紀律。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工作方案實行備案制度,方案未經備案不得擅自招聘。嚴格把握專項招聘政策和招聘程序,做到指標公開、條件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確保專項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嚴禁因人設置條件。對于招聘中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徇私舞弊的,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直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嚴格工作時限。專項招聘工作于2014年4月底前完成招聘組織工作,在8月底以前完成備案聘用工作,各縣市、州直單位應抓緊組織實施。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易賢網溫馨提示:
《2014年度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計劃申報表》來源于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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