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檔模式和錄取辦法
1.面向普通高中生的高職(專科)批錄取實行按院校投檔,面向中職生的高職(專科)批錄取實行分報考類別按院校投檔。
2.首先進行第一階段錄取,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向院校投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所有填報該院校志愿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檔案。招生院校下載并審閱考生檔案后,按已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guī)則和招生計劃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預錄取意見,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監(jiān)督審核。
3.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院校專業(y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組織考生分別填報第二、第三階段志愿,并實施錄取工作。
二、成績排序規(guī)則
參加高職招考的考生按投檔分(其中面向中職生的投檔分為文考總分加照顧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投檔分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單科成績排列的先后順序為:面向普通高中生的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信息技術;面向中職生的為專業(yè)基礎課、語文、數(shù)學、英語。
三、招生錄取照顧政策
報名參加面向中職生的高職招考,獲得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畢業(yè)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顧;獲得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顧;獲得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優(yōu)秀獎的中職畢業(yè)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顧。
四、錄取規(guī)劃
1.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
2. 不設文、理科
3.中職考生只可在同科類申請轉專業(yè)
4. 高中考生可申請轉專業(yè)
4.錄取考生不再參加6月高考
5.未錄取考生可申請補報(詳見:網(wǎng)上填報志愿時間安排表)
五、網(wǎng)上填報志愿時間安排表
序號 | 志愿批次 | 網(wǎng)上填報志愿時間 |
1 | 高職(專科)批第一階段填報志愿 | 3月10日8時開始至3月12日18時止 |
2 | 高職(專科)批第二階段填報志愿 | 3月21日8時開始至3月22日18時止 |
3 | 高職(專科)批第三階段填報志愿 | 3月26日8時開始至3月27日18時止 |
六、高職招考錄取時間安排表
時間 項目 | 高職(專科)批 |
第一階段投檔 | 3月13日12時前 |
第一階段錄取 | 3月20日12時前 |
匯總數(shù)據(jù) | 3月20日18時前 |
公布第二階段志愿計劃 | 3月21日8時前 |
第二階段投檔 | 3月23日12時前 |
第二階段錄取 | 3月25日12時前 |
公布第三階段志愿計劃 | 3月26日8時前 |
第三階段投檔 | 3月28日12時前 |
第三階段錄取 | 3月29日12時前 |
錄取結束 | 3月30日 |
福州科技職業(yè)技術學院
二0一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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