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認真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依法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正當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武夷山職業學院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一條 學校名稱 武夷山職業學院
第二條 學校代碼 14116(全國代碼)
第三條 學校地址 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36號
第四條 學校性質 全日制民辦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五條 辦學現狀 校園占地500畝,建筑面積已達7萬平方米,校園環境優美,交通便利。學校現有一支以教授、副教授、講師及“雙師型”教師為骨干的教師隊伍。2012年1月,學院正式通過教育部人才培養評估。學院以“立足武夷,面向兩岸,輻射全國,全力打造一流高職院校”的辦學理念和“專業化、市場化、人文化、國際化”為辦學方向,在專業設置上對應市場需求,以國際餐旅、茶專業為龍頭專業,進而全面帶動工科、語言和商業類專業共同發展。學院以培養復合型高素質人才為目標,牢固樹立就業在學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廣泛開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建立了20多個校內外實訓基地,學生畢業不僅能獲得國家認可的大專畢業證書,還可以獲得計算機、英語、導游、茶藝、中級廚師等多種職業技術等級證書,做到畢業即就業,上崗即上手。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和有關專業錄取要求
第六條 學校2014年高職招考招生專業及指導性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公布為準。
第七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學校主要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九條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錄取比例要求。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為: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根據不同生源類別,將進檔考生分為高中組和中職組,其中高中組考生按文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中職組考生分類別按文考總成績(含照顧政策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然后按順序將每個隊列中的考生依次錄取到第一專業,如第一專業錄滿,依次錄取到第二、三專業,以此類推;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已錄滿,但服從專業調劑者,可按分數優先原則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
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進行第二、第三階段錄取。第二、第三階段錄取時實行同樣的錄取規則。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條 錄取結束后,學校將給每一位被錄取者寄發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亦可登陸我校招生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及錄取通知書的寄發情況。
第十三條 學費標準及扶貧助困措施 學校執行國家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有關對貧困生的助學貸款,將統一按閩政財【2009】7號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新生報到查驗 為確保新生質量,我校在新生入學后,將對新生報考材料進行復核,并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畢業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達到武夷山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的,按教育部規定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武夷山職業學院。
第十六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wyszyxy.com
聯系電話:0599—6036333(陳老師)
0599—5137766(劉老師)
0599—5137195(傳真)
通訊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36號 院招生辦
郵政編碼:354300
電子信箱:962112766@qq.com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八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武夷山職業學院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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