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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 考生初試成績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見附件1)。
2. 考生符合2014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報考資格在復試時再次審核)。
3.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前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且單科成績均不低于60分。
4. 推薦免試生和“萃英計劃生”已于報名前進行了復試工作,故不再參加本次復試。各院(系)按照相應的錄取要求進行錄取(“萃英計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
二、復試辦法
復試由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組成(外國語聽力水平考核在面試中進行)。
復試成績權重原則上占總成績的30~50%,具體比例由二級學院根據本學院實際情況確定,報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備案,未經學校批準不得擅自更改。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40分、面試60分。面試60分含專業知識、創新意識、科研能力30分,外語聽力水平20分,綜合素質能力10分。
(一)專業課筆試。筆試科目應與《201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科目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二)面試。具體要求如下:
1. 專業知識、創新意識、科研能力。主要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 外語聽說能力。
3. 綜合素質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工作、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 其他要求: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現場記錄考生回答問題情況并妥存備查;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三、調劑復試錄取
(一)調劑基本條件。
1.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我校設定的復試分數線。土木、建筑、環境學院的調劑生源接收條件,以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土木、建筑、環境學院相關學科調劑要求》為準。
2. 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學位不得調劑到學術型學位。
4. 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初試未考數學的考生,不得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
5. 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此類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入該計劃錄取。
8. 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9. 我校不接受參加全國統考的二志愿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二)調劑工作要求。
1. 一志愿校內調劑
(1)實行差額復試且復試后部分考生需在本學院內調劑的專業,復試前由考生填寫調劑志愿。復試后若未被一志愿專業錄取則由學院根據考生志愿擇優進行調劑錄取。
(2)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專業的考生,復試后如成績合格但因招生名額所限未被報考學院錄取的,可以申請調劑到我校其它學院接受調劑的相關專業。
具體流程為:①考生向調劑學院提交“校內調劑申請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專區下載);②調劑學院審核通過后向研招辦報送“校內調劑名單”;③研招辦審核合格后向調劑學院下發考生信息,由學院進行錄取(其首次復試成績可以使用)。
2. 報考外校二志愿考生調入
招生學院應綜合考慮考生初試成績、報考專業、本科畢業院校、畢業專業等因素擇優接收報考外校的二志愿調劑考生。接收工作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該工作由研招辦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具體流程為:
(1)調劑考生網上提交調劑申請;
(2)學院按照相關要求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并報研招辦審核;
(3)研招辦審核通過后,通過調劑網向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4)學院安排考生進行復試擬錄取,并將擬錄取名單報研招辦審核;
(5)研招辦通過調劑網向審核通過的擬錄取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調劑系統接收擬錄取,調劑工作完成。
3. 本校一志愿生源向外校調劑
(1)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調劑到其它招生單位的,自行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即可,無需在我校辦理調劑手續。
(2)已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如調劑外校,在未明確是否錄取之前需向報考學院提交“一志愿調出申請表”,由院校兩級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調劑手續,否則不予辦理。
(3)未被錄取的考生可自行進行調劑,無需在我校辦理調劑手續。
四、錄取
(一)復試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之和。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權重,并根據各招生學院制定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各學院具體復試錄取辦法將在復試時向考生公布。
(二)復試成績不及格、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擬錄取考生培養計劃選定
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優化過程管理,研究生院繼續實行新生入校前網上錄入培養計劃工作。擬錄取考生復試后即可與導師初步制定個人培養計劃(按照2014年新培養方案),6月份收到錄取通知書后登陸研究生院網站自行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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