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及內蒙古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內蒙古大學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2013年內蒙古大學高水平運動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人數控制在年度本專科招生計劃的1%以內。申請高水平運動員的高中畢業生應結合自己的特長、興趣,合理選擇專業。一般不允許跨類別(例如文科、理科之間或者漢授、蒙授之間)選擇專業。學校有權根據學生綜合素質和個人特長指導學生選擇專業并最終決定學生錄取專業。
具體項目: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二、報考條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要求,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三)若生源省區招生政策有特殊規定則按該省區相關政策執行。
三、報名時間:2013年3月1日—3月24日。
四、報名地點:內蒙古大學體育教學部(文體館1樓111室)。五、報名辦法
(一)符合內蒙古大學招生條件和項目要求,填寫《內蒙古大學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請登錄內蒙古大學招生網http://zhaosheng.imu.edu.cn或者http://www.ndzsw.cn下載),并由所在學校簽署推薦意見。
(二)報名表電子版發郵件到ndzsw@qq.com(文件名為中學-考生號-姓名.doc,例如:呼市二中-13150102111×××-張鵬.doc,文件主題與文件名相同,報名表中需附本人電子照片)。
(三)報名所需材料:申請考生須于2013年3月24日前(以內蒙古大學所在地郵局收件日郵戳為準,報名表電子版同時截止接收)將以下材料送達內蒙古大學體育教學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西街235號,郵編:010021)。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1.報名表原件;
2.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3.與報名表上相同底版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自己姓名);
4.所在中學提供的高中學歷證明或高中畢業證書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具有高中畢業同等學力的考生,須提供與高中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等證明材料,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我校進行資格認定,未經認定不得報考);
5.體育優勝證書、國家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6.省級(含以上)比賽(運動會)的秩序冊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7.獲獎證書(運動成績)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8.《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專業考試準考證》,內蒙古自治區外其它省份考生按所在省份規定執行。
(三)審核:內蒙古大學從學校運動隊發展的實際需要出發,根據報名人數和考生學習情況、運動水平等對申請者進行初審(對報名表信息及報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并在2013年3月26日前公布初審合格、準予參加測試的人員名單。
六、現場確認時需交驗的有效證件:參加比賽獲獎證書、運動員等級證書、身份證等原件。
七、體育專項測試注意事項
(一)測試內容:足球技能測試:傳準(15分),20米運球射門(15分),5—20米×5折返跑(10分),實戰能力(60分)。守門員測試:踢遠(20分),撲接球(20分),實戰能力(60分)。
(二)測試地點:內蒙古大學北區體育場。詳見下表:
測試安排 | 日 期 | 時 間 |
熟悉場地 | 2013 年3月29日 | 15:30 —18:00 |
專項、素質測試 | 2013年3月30日—31日 | 8:00 —18:00 |
八、文化統一考試及錄取
1.我校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須在其戶口所在地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2.對于我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數線的65%。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30%。
3.對于測試成績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確實需要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數線。
九、文化單獨考試及錄取
對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武術武英級(或以上)稱號的考生,在參加我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后,可申請參加我校組織文化課單獨考試,也可選擇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該類考生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20%。
我校文化課單獨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
十、監督辦法
(一)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將在內蒙古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考試過程實行全程錄像,專項測試成績由裁判員、記分員及考生三方現場簽字確認。學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
(二)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網站予以公示。
對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將依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高水平運動員入校一周內須到我校體育教學部辦公室注冊、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二)高水平運動員是我校正式招生的一種形式,凡被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享受與其它統招生相同的待遇。在校學習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的課程學習、訓練,達到規定標準,必須參加校內外有關比賽并為學校爭得榮譽。
(三)如果教育部出臺新的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政策,學校將按新政策執行。
十、咨詢聯系地址
內蒙古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0471—4992253(語音),4993105(語音),8935886(人工);
電子郵件:ndzs2009@imu.edu.cn
內蒙古大學體育教學部電話:0471—4992775 ,4992205
內蒙古大學招生網:http://www.ndzsw.cn 或者 http://zhaosheng.i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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