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2014年度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辦發〔2014〕80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中醫藥管理局,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做好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5〕367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中醫藥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53號)精神,現就做好2014年度全省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方式
2014年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的時間統一定為2014年7月5日進行。
考試科目按專業分類設置,每一個專業的考試科目為一科,各專業名稱及代碼詳見《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表》(附件1)。衛生專業考試主要檢測參考人員的專業實踐能力,內容涉及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常見病防治、疑難病例分析、國內外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等。中醫藥專業考試主要檢測參考人員的專業實踐能力,內容分為中醫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兩大部分。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除個別專業外,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參考人員除必須掌握本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外,還應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機對話考試形式、題型和特點。
按照原四川省人事廳、原四川省衛生廳《關于做好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5〕367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中醫藥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53號)精神,凡申報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評審的人員,均須參加并通過衛生、中醫藥專業知識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衛生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醫學博士后出站人員;
(2)醫學博士學位,取得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3)醫學碩士學位,取得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4)醫學大學本科畢業,取得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5)醫學大學專科畢業,取得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報名參加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知識考試: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推薦條件(試行)》(川職改〔1992〕69號)規定的;
(2)取得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擔任主治(管)醫(藥、護、技)師職務3年以上,在任期內獲得以下榮譽之一的:
①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范稱號;
②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3)取得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經組織選派到藏區工作且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優秀的援藏衛生技術人員。
(4)醫學中專畢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擔任主治(管)醫(藥、護、技)師職務滿9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合格;
②取得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9年,并在我省“鄉鎮衛生院”、“艱苦邊遠地區”、“邊遠山區”、“貧困山區”工作3年以上,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證書;
③取得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9年,并在我省“鄉鎮衛生院”、“艱苦邊遠地區”、“邊遠山區”、“貧困山區”工作5年以上。
4.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比照鄉鎮衛生院同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報考條件報考本專業相關知識。
(二)報名參加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內發生醫療事故責任未滿三年者、任現職內發生醫療差錯責任未滿一年者、受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不得報考)。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中醫藥學或醫學博士后出站人員;
(2)中醫藥學或醫學博士學位,取得中醫藥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3)中醫藥學或醫學碩士學位,取得中醫藥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4)中醫藥學或醫學本科畢業,取得中醫藥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5)中醫藥學或醫學大專畢業,取得中醫藥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6)中醫藥學或醫學中專畢業,取得中醫藥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9年;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報名參加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的專業知識考試: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推薦條件(試行)》(川職改﹝1992﹞69號)規定的;
(2)取得中醫藥專業中級技術資格,聘用主治(管)醫(藥、護、技)師崗位3年以上,在聘期內獲得下列榮譽之一的:
①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范稱號;
②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3)按照川組通〔2010〕58號文件,經組織選派到藏區工作兩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優秀的援藏中醫藥技術人員。
(4)省級以上中醫藥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繼承學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師證書者,可提前一年報考。
(5)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中醫藥專業中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無醫學專業學歷(中專學歷以下)中醫藥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受聘中醫藥專業中級技術崗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5年;
②受聘中醫藥專業中級技術崗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2年,并在我省“鄉鎮衛生院”、“艱苦邊遠地區”、“邊遠山區”、“貧困山區”(見附件2)工作3年以上,獲得市(廳)級科技進步獎勵證書。
4.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事中醫藥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比照鄉鎮衛生院同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報考條件報考本專業相關知識。
在我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艱苦邊遠山區”、“邊遠山區”、“貧困山區”工作的衛生、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調離這類單位或地區,不能再享受本通知規定有關傾斜與特殊政策。
(三)符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省衛生廳、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13號)規定的報考人員,可報名參加基層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均計算至2014年12月31日。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
我省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4年4月30日至5月20日,資格審查和像片質量審查時間定于2014年4月30日至5月20日,繳費時間定于2014年4月30日至5月21日,現場打印發票時間定于2014年4月30日至5月25日。
(二)報名程序
2014年度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打印發票的方式。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先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進行網絡注冊,并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再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報名。
1.簽訂《四川人事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報考者在填報基本信息前須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承諾自己所填報的所有信息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并自覺遵守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選擇考試專業。報考者根據報名文件的有關規定和本人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專業進行報名。
3.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寫《2014年度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符合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省衛生廳、省中醫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13號)規定的考評范圍和報考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報考人員,必須將“是否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項目填報清楚。
4.上傳像片。報考者按網絡提示上傳像片,像片為報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為JPG格式,大小應在16K至30K之間。
(三)資格審查
1.考生報名資格審查,仍按屬地劃分進行。報考人員在網上所填報的基本信息確認無誤且像片成功上傳后,再于2014年4月30日至5月20日上網自行打印本人所填報的《2014年度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將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關工作年限證明、中級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所在單位審定、簽字并加蓋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政公章后,衛生專業的由單位或主管部門到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中醫藥專業的由單位或主管部門到當地中醫藥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省直有關單位的報考人員,按上述程序經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后,衛生專業的由主管部門統一到省衛生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號,電話86154035,網址:www.scwsrc.com)進行資格審查;中醫藥專業的由主管部門統一到省中醫藥管理局人事處(地址:永興巷15號5-22,電話86746721,)進行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人員應在《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印章,特別應對“是否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項目進行認真審核,防止誤填誤報。全部報考人員《報名表》須清點整理,于報名結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試機構備查。對所有報考人員,各資格審查部門還須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管理信息平臺(簡稱考務通)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確認。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對像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要求報考人員重新上傳。具體操作說明詳見四川人事考試網。
3.資格審查要落實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各市(州)職稱工作部門和考試機構要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資格報考人員的情況進行抽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要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進行嚴肅處理。
四、報名信息管理
考試類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見附件1。
五、考場設置
2014年度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的考點考場設置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規劃,參考人員較少或暫不具備“人機對話”考試條件的市(州)不設考點,其參考人員統一安排到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考試。準考證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編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并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監考人員注意提醒考生:案例分析題的作答是不可逆的。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2〕877號文件的規定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考生經過資格復審后,須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打印發票,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發票的,視為自動放棄發票。
七、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和省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組織實施,根據職能明確分工,各負其責,落實責任。在組織報名及考試的各個環節中,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考務工作程序,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
2014年4月29日
附件:1、四川省2014年度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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