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為了保證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我校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章程。
2、華東師范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3、華東師范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校性質、校址
4、學校全稱:華東師范大學。我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1959年被列為16所全國重點高等學校之一。我校是全國首批設立研究生院的33所大學之一,全國首批有權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單位,全國首批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單位。
5、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招收對象是:參加2014年6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以及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學生。修滿規定學分的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畢業證書,達到規定標準的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位證書。
6、我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校區有兩個,中山北路校區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閔行校區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學校法人注冊地址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
三、招生計劃、收費標準
7、2014年我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為3400人,專科(含高職)招生計劃為100人。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公布的計劃中不含已錄取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計劃及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計劃。
8、我校收費標準:普通專業學費標準5000-5500元/年,藝術類專業10000元/年,軟件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5500元/年,后兩年標準是16000元/年。具體各專業收費標準以學校財務處公布為準。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8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200元/年。
9、我校2014年入學的實行免費教育的師范專業學生,免收學費、住宿費,國家補貼生活費。學生入學后必須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學校可取消錄取資格。有關具體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為準。
四、錄取原則
10、根據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規定,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認作20分。
11、我校普通類的專業錄取采用“專業級差”原則,專業級差分為2、1、1、0、0。在同分情況下,文科考生參考語文、外語高考分數之和,理科考生參考數學、外語高考分數之和;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時不設級差分,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12、專業調劑:高考分數高于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的考生,如果按上述第11款規定的方法不能被錄入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選擇“專業服從調劑”的,將被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果考生不能被錄入他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選擇“不服從調劑”,將被退檔。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13、對于不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批次,高考分數高于我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不受限,都會被錄取;高考分數等于我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根據我校實際招生計劃,按照第11款的同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14、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批次,在我校投檔分數線上且被投檔進入我校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不受限,都會被錄取。
15、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考慮到我校各專業均有雙語教學、相關課程使用英語原版教材的實際情況,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
16、通過我校考核并獲得我校加分優惠的考生,檔案被第一志愿投檔到我校后,我校將依據承諾給予加分后進行專業錄取。
17、對于設有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科目要求,依據第10、11、12款進行錄取。
18、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考生確定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我校依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
19、化學、應用化學、心理學、應用心理學、生物科學、生態學類、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專業要求無色弱、色盲以及其他色覺異常癥狀;美術學、設計學類、地理科學專業要求無色盲以及其他色覺異常癥狀;經濟學、工商管理、公共事業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要求可以識別紅、黃、綠、藍、紫顏色;體育類專業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視力4.4以上(含4.4),無色弱、色盲;播音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發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夜盲;其他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公布的高考體檢指導意見執行。由于身材過于矮小、殘疾、身體或頭臉部有明顯缺陷的學生,畢業后當教師可能會遇到困難,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20、在上海提前批免費師范專業錄取中,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兩個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進行調劑錄取。該條款不適用于獲得我校卓越教師計劃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
21、江蘇省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選測科目為2 B,必測科目為4 C 1合格;對選測科目每門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11款執行。自主選拔錄取對象、藝術特長生的資格要求等同普通類專業的資格要求。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22、經我校考核認定獲得我校2014年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備案后,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自主招生政策進行錄取。
23、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方法按我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在計算合成分時,采用標準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提供的原始高考成績計算合成分。
24、經我校藝術團考核合格獲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的錄取,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政策和我校給藝術特長生的通知書中公布的原則執行。
25、經我校體育與健康學院考核合格并獲得我校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資格的考生的錄取,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政策執行。
26、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方法:上海考生按已公布的《2014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一律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7、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愿的學生在錄取后,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本科畢業后到定向就業單位就業的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定向西藏就業的本科生入校后必須與學校簽訂定向西藏就業協議,否則學校可取消錄取資格。
五、新生報到
28、以下專業的2014級新生在我校中山北路校區就讀。教育科學學院:教育技術學;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心理學、應用心理學;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學院:藝術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學(特殊教育方向)、教育康復學;對外漢語學院:漢語國際教育;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公共管理學院: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設計學院:設計學類。
其余專業的2014級新生在我校閔行校區就讀。
29、學校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報到后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及獎學金等途徑解決學習經費困難的問題,具體情況可以查閱我校勤工助學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qinzhu.ecnu.edu.cn)。
30、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退回戶籍所在地。
六、招生咨詢電話、監察電話
31、學校網址:www.ecnu.edu.cn,招生咨詢電話:021-62232212,招生監察電話:021-54344651,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zsb@ecnu.edu.cn,通訊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62。
七、附則
32、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華東師范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33、本章程經華東師范大學黨政聯席會通過,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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