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依據
根據《天津市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實施高層次人才聚集工程、努力形成人才競爭比較優勢的部署要求,開展《天津市2014年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編制工作。
《計劃》在征集各產業、行業、地區、部門、單位高層次人才需求信息,認真聽取院士、專家、學者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我市現有人才資源數量、質量、結構、分布狀況及人才培養、供給能力,對各用人單位重點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提出指導性意見。
編制原則
指導性原則 通過編制發布高層次人才需求,引導國內外高層次人才以多種形式向我市急需高層次人才的產業、行業、領域、項目、學科及地區流動,特別是向我市重點產業、行業、工程、項目流動。
科學性原則 堅持科學的人才評價標準,根據高層次人才在不同產業、行業、領域和崗位的不同情況、不同特點,提出不同的能力業績要求。
差異性原則 根據我市各區縣、行業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因崗制宜,“一地一策”、“一崗一策”支持引進高層次人才。
實效性原則 立足當年,適度超前,既有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也有院士、專家對我市經濟社會未來發展所需高層次人才的預測,同時,還對打造天津“名城”、提升天津影響力、輻射力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各行各業的名家、大師和絕活絕技傳承人發出了邀約。
編制體例
《計劃》的基本框架和內容包括行業類別、崗位編碼、崗位名稱、人員需求情況、提供待遇情況、剛性柔性區分、海內海外區分和地區導向等8個主要欄目。
產業類別 指需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的重點產業或行業,加上重點支持的濱海新區,共13個。
崗位編碼 為對各崗位名稱的編號,共有4位數字,前2位數字為各產業類別的連續編號(01-14);后2位數字為一個產業類別內各具體崗位的連續編號(從01開始)。
崗位名稱 指根據各產業、行業發展要求或各用人單位要求,需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的職業崗位名稱。本計劃中共有崗位258個。
人員需求情況 包括:人才的專業、年齡、學歷學位、職稱、能力業績和需求人數等內容。
提供待遇情況 指人才提出的薪酬、住房、科研條件等要求。
剛性柔性區分 指對人才工作關系調入和柔性使用的區別。
國內國外區分 指用人單位對人才來源的要求。
地區導向 指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后在本市的工作地域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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