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 吉林師范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分院)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長春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卓越大街399號。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學位授予
第七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且滿足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將授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學士學位。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漢語言文學、小學教育、小學教育(英語方向)、教育學、心理學、學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漢語國際教育、環境科學、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地理科學、物理學、應用物理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民族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人力資源管理、公共事業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環境工程、旅游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法學、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社會工作(社會福利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地理信息科學、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英語、商務英語、俄語、日語、朝鮮語、德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繪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動畫、音樂學、音樂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000元。
專科(高職)專業:初等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初等教育(語文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初等教育(英語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初等教育(美術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第六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語種的要求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軟件工程、旅游管理、小學教育(英語方向)、漢語國際教育、日語、英語、德語、商務英語、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動畫、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只招英語考生;俄語專業兼招英、俄語考生;朝鮮語專業招非朝鮮族英語考生。
吉林師范大學分院、吉林師范大學遼源分院各專業均只招收英語考生。
第十條 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根據考生報考情況,體育教育專業錄取時,可適當控制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報考師范一般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應在155cm(含155cm)以上,女生身高應在150cm(含150cm)以上;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應在170cm(含170cm)以上,女生身高應在160cm(含160cm)以上。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 錄取辦法
在教育主管部門領導下,我校嚴格按照各省(市、區)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適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校調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專業志愿和實際投檔成績,按“專業級差”方式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專業級差分數原則上為 1——3 分,具體視本年當地生源情況而定,級差后如總分相同,適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原則:
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嚴格按照各省(市、區)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適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教育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課成績合格的投檔考生中,先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以招生計劃150%的比例確定學校最低文化課控制線,再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課成績合格的投檔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音樂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課成績合格的投檔考生中,先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以招生計劃150%的比例確定學校最低文化課控制線,再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文化課成績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線上且專業課成績合格的投檔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繪畫、動畫專業:文化課成績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線上且專業課成績合格,在所在省投檔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
2.加試要求: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有體育專業考試合格證;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吉林省的美術類專業考生,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的美術類、音樂類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生,湖南省的音樂類專業考生,承認相應省(區)對應專業的聯考合格成績),否則不予錄取。
3.專業調劑:學校有權對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在專業調劑一欄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視為“不同意(否)”。
4.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進行錄取;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進行錄取。
5.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動畫、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生的就讀地點在吉林師范大學長春校區;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班第一年在吉林省教育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培訓基地就讀。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n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
招辦電話:0434-3294661
聯系 人:孫老師 胡老師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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