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逐步解決鄉鎮衛生院缺乏執業醫師的實際困難,根據中央、省、市有關工作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名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到我市鄉鎮衛生院服務4年,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始終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古城區:金安衛生院、大東衛生院、金江衛生院(中醫類別)。
玉龍縣:龍蟠衛生院、塔城衛生院、魯甸衛生院、鳴音衛生院、石頭衛生院、奉科衛生院。
永勝縣:六德衛生院、順州鄉中心衛生院、 仁和鎮中心衛生院、期納鎮中心衛生院、片角鄉衛生院、濤源鎮衛生院。(以中醫類別全科醫生為主)
華坪縣:永興中心衛生院、新莊衛生院、通達衛生院、船房衛生院、龍洞衛生院。
寧蒗縣:拉伯鄉衛生院、蟬戰河鄉衛生院、西布河鄉衛生院、西川鄉衛生院、永寧坪鄉衛生院、翠玉鄉衛生院。
以上鄉鎮衛生院各招聘一名執業醫師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
本次招聘的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按照“市招、縣管、鄉用”的原則,在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專門設置崗位,不受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制。所聘全科醫生聘用期內統一由所在地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管理,全部派駐到鄉鎮衛生院工作,聘用期限為4年。
三、招聘人員資質條件
(一)本次招聘特崗全科醫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含中醫類別全科醫師)。
2、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3、具有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過培訓后,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
4、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和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多年從事臨床醫療工作,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含退休離崗人員)。
(二)戶口、年齡不限,身體狀況良好。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方式。現場報名人員由本人持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寸標準照2張,到麗江市衛生局人事科報名和資格審查。
(二)考試考察。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經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進入考試考察環節。
1、考試:報考比例達1︰2及以上的崗位,采取筆試的方式,筆試采取100分制,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按照筆試成績取第一名進入下一個考察環節;報考比例等額的崗位,直接進入考察環節;
2、考察:考察組由縣(區)衛生行政部門、縣(區)級公立醫療機構負責人及有關專家、鄉鎮衛生院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具體考察工作,并形成考察報告。
(三)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崗位培訓。由市衛生局組織崗位培訓,對未參加過全科醫學知識培訓的人員進行為期3個月的崗位培訓。
(五)簽訂合同。按照“縣管鄉用”的原則,由縣級公立醫療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特崗全科醫生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待遇
通過招聘程序后經崗位培訓合格并簽訂服務合同的人員,享受以下待遇:
(一)聘期內,薪酬待遇標準為:執業醫師每人每年6萬元(含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執業助理醫師每人每年5萬元(含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繳費)。艱苦邊遠地區可適當提高標準。
(二)聘用期滿且連續4年考核合格,愿意繼續留任的,可納入縣鄉級公立醫療機構常設崗位管理(已辦理退休的人員除外),其中,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納入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管理,但人員應派駐鄉鎮衛生院工作;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可納入鄉鎮衛生院常設崗位管理。具體由各縣(區)衛生局,結合本縣崗位需要情況制定縣級實施方案。
六、報名起止時間及地點: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20 日,報名地點市衛生局人事科。其它相關詳情可上市人事人才網和市衛生局網站,或電話咨詢市衛生局人事科、農衛科。
麗江市衛生局人事科 王 勇 0888-5456735
麗江市衛生局農衛科 趙麗梅 0888-5456736
特此公告
麗江市衛生局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