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場,行政企事業單位、駐縣單位:
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和塔城地區統計局《關于開展2014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培訓和統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塔地統字[2014]1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我縣統計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統計局將開展額敏縣2014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培訓和統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培訓工作
1、《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第二條規定,下列人員應當具備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
(1)在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部門中從事統計工作的人員;
(2)鄉鎮統計員;
(3)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中承擔經常性統計任務的人員。
其他有志于從事統計工作的人員也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已取得統計員以上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可免于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憑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直接從事統計工作。
2、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取得統計從業資格: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
(2)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從事統計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3、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由國家統計局統一命題,全國統考。2014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時間為9月21日。考試科目為《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4、培訓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新發改收費(2007)942號文件規定收取。參加考試的人員收取統計從業資格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教材費65元,統計從業資格證書費10元,共計195元。
二、統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1、《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對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實行統計繼續教育。自治區統計局仍將對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32課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即單(雙)年份取得證書單(雙)年份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2、統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將實行自治區統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將由自治區統計教育中心統一核發繼續教育合格標簽。參加統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人員收取教材費78元。
額敏縣2014年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培訓報名日期從即日起至2014年7月20日止。望各單位接到通知后,積極組織本單位統計人員參加培訓工作。對任用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統計工作的單位,縣統計局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報名參加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培訓人員需準備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學歷證、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聯系人:時國慶 電話:330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