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云廳字〔2008〕12號)的規定,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決定從全省州(市)及以下黨政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
公開選調從事重要文稿起草及決策咨詢研究工作崗位的公務員6名。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
全省州(市)及以下黨政機關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在職人員。
三、公開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選調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積極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決策咨詢研究工作,具有較強的理論基礎、研究能力和扎實的文字功底;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團結同志,遵紀守法;
3.擔任主任科員及其以下職級人員;
4.具備國民教育高等院校碩士以上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30日后出生);
6. 在全省州(市)及以下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從事決策咨詢研究或文秘工作滿3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10年6月30日);
7.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8. 具有勝任選調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公開報名
個人自愿報名的報考人員,應如實、完整填寫《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從基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表1),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張,組織推薦的須同時提供組織證明材料。所有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時間:2010年5月10日——5月13日
(二)資格審查:
初審: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各州市研究室(發展研究中心或經濟研究中心)對報考人員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將所在州、市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情況進行匯總,填寫《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從基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匯總表》,于2010年5月18日(星期二)前報省政府研究室審查。
復審:省政府研究室成立公開選調公務員辦公室,負責對各州、市上報的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復審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并在云南人事人才網、省政府研究室等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者發給準考證。
五、公開選調的程序
(一)統一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及面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時間:2010年6月3日,筆試地點:昆明市五一路164號牡丹賓館三樓會議室。筆試內容包括綜合測試和寫作。
2.面試:面試時間初步定于6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每個崗位1:3比例并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3.總成績:筆試成績加面試成績為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4.分數控制線:總成績分數控制線為75分,達不到總成績分數控制線的,順序遞減選調職位及人數。
(二)組織考察與體檢:根據面試人員的總成績達到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按每個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組織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省政府研究室公開選調公務員辦公室組成考察組,對預選調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省政府研究室公開選調辦公室將分三次在云南人事人才網、省政府研究室網站http://xxgk.yn.gov.cn/zys)上,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以及最終確定的擬選調人選分別進行公示,每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進入下一程序。最終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由省政府研究室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省政府研究室公開選調干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保山市報名地點:
市政府經濟研究中心(保山市隆陽區同仁街26號市政府3樓27號)
聯系電話:0875-2160032
監督電話:0875-2208190
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