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衛生局 浦城縣公務員局
關于開展2014年招聘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14〕12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鄉鎮衛生院改革與發展的意見》(閩政〔2009〕1號)和《南平市衛生局 南平市公務員局關于開展2014年招聘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工作的通知》(南衛〔2014〕57號)精神,加強鄉鎮衛生院人才隊伍建設,結合我縣崗位需求情況,2014年我縣將開展招聘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工作。現將有關招聘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能勝任崗位工作。
二、招聘對象與人數
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的應、往屆本科學歷高校畢業生4名,2008屆及以后畢業且取得2014年我省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臨床醫學專業(定向)專升本考試錄取通知書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2名。
三、招聘單位、人數
單位 | 應、往屆本科畢業生招聘名額(人) | “專升本”人員招聘名額(人) |
浦城縣管厝衛生院 | 1 | |
浦城縣官路衛生院 | 1 | |
浦城縣盤亭衛生院 | 1 | |
浦城縣古樓衛生院 | 1 | |
浦城縣濠村衛生院 | 1 | |
浦城縣楓溪衛生院 | 1 |
四、政策規定
招聘及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管理程序以及獎懲待遇等規定按照閩衛科教〔2009〕18號、閩衛人函〔2010〕595號文件執行。
五、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在以下網站公布:
浦城縣人民政府網(www.pc.gov.cn)
2.組織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需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往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招聘條件、且參加2014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專升本”考試錄取通知書的專科畢業生,持戶口簿、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專升本”錄取通知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時間:2014年7月17日
報名地點:浦城縣衛生局
聯系電話:0599-2822956
3.資格審查
縣衛生局對報名者進行登記、匯總、審查,提出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并通知具體面試考核時間、地點。
4.招聘方式
根據閩衛科教〔2009〕18號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
(1)面試:參加面試的工作人員由浦城縣衛生局、公務員局等部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考核并評分。
①面試時間:2014年7月24日
②面試地點:浦城縣衛生局
(2)考核。本科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考核人選,分配單位為浦城縣管厝衛生院、浦城縣官路衛生院、浦城縣盤亭衛生院、浦城縣古樓衛生院;“專升本”人員根據擬招人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考核人選,分配單位排序為浦城縣濠村衛生院、浦城縣楓溪衛生院,因成績相同影響考核人選確定的,將另行組織面試。
組織對考核人選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在應聘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3)體檢。組織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在應聘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六、聘用規定
擬聘人選報經縣公務員局批準后,由縣衛生局于2014年7月底前組織鄉鎮衛生院與受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有關培訓、聘用規定按照閩衛科教〔2009〕18號、閩衛人函〔2010〕595號文件執行。
備注:若本次本科畢業生招聘名額未招滿,招聘報名時間可延續至2014年9月16日,面試時間另定。
浦城縣衛生局 浦城縣公務員局
二○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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