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學位:四年,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培養德智美全面發展,具有良好的音樂素質,能夠從事中小學校音樂教育和教學研究的音樂教育工作者。
主要學習音樂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掌握器樂演奏和聲樂演唱的基本技能,接受教育、教學及研究的基本訓練。具有良好的人文素養和教師職業素質,初步具備從事本專業的教學能力和科研能力。具有較完善的知識結構、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同時具有較強的知識更新能力。
培養規格:領會和掌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基本觀點、基本方法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會責任感。
系統掌握從事學校音樂教育所必備的音樂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較強的藝術表現能力和綜合實踐能力,能夠勝任學校音樂課堂教學、指導課外藝術活動、參與校園文化環境建設,并為畢業以后的終生學習打下堅實基礎。
熟悉國家有關教育的法規和方針政策,樹立以人的全面發展為根本目的的教育觀,正確認識和把握學校音樂課程的性質、價值和目標,學會運用符合音樂教育規律的教學方法和科學的教學評估原則、方法,具有音樂教育教學研究的基本能力。
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掌握一門外國語,能閱讀本專業的外文書刊;并具有初步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及利用現代化設備進行教學和科研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健康的體魄和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尊重他人,具有團結精神和協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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