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源縣教育局關于漢源縣2014年教師考試調動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我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人才流動機制和競爭激勵機制。經研究,面向縣外、縣內公開考試調動編制內教師47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雅安人事考試網www.yapta.gov.cn、漢源之窗www.hanyuan.gov.cn和黨政網漢源主頁hy.ya.sc.cp發布)。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縣內編制內教師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黨的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熱愛本職工作,遵守教師職業道德,關愛學生,團結同志。
2、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自覺服從工作安排,認真遵守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學校教學計劃,認真履行教師職責,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3、須在現任學校任教滿3年以上,并與考調學校的缺科專業對口。
4、所教學科成績為近三年全縣學年統考統評成績,平均分至少兩年達到同層次學校教師的平均分,教學成績以縣教研室統計成績為準。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近一年內病假累計不超過30天,事假累計不超過7天。
6、在永利學區、坭美學區、皇木紅花村小、片馬萬坪村小、烏斯河萬里村小、三交永和村小、料林鐵廠村小和料林大林村小,工作滿6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報名參加考調。
7、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不得報考。
(二)縣外編制內教師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的專業教師資格證,申請考調漢一中、漢二中的教師所學專業應與考調學校的缺科專業對口。
3、教齡滿3年以上(2011年9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編制內教師,年齡40歲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無違法違紀行為。
5、提供所在學校、縣(區)教育主管部門以及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原件。
二、報考學校及崗位
報考學校及崗位詳見附件。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2014年7月21日至7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現場報名。
(二)報名地點:漢源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領筆試準考證時間:經公示后的資格審查合格者,于8月7日上午9:00至12:00在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時間:2014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30。
(五)筆試地點:漢源縣第二中學高中部。
四、報名要求
(一)報考教師根據2014年教師考調職位表,分別填寫《2014年縣內教師考調申請表》1份(見附件2)或《2014年縣外教師考調申請表》1份(見附件3)??h內教師由工作學校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提交。另提供加分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標準照片2張??h外教師提交《2014年縣外教師考調申請表》時,提交工作學校、縣(區)教育局和人社局簽署的同意報考證明、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標準照片2張。
(二)每名報考教師只能申請考調一所學校的一門學科。
(三)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個別未達到3:1開考比例的,經研究可放寬到2:1開考。放寬后仍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考調計劃。
五、考試內容及加分辦法
(一)筆試滿分為100分。試題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以及考調學科相關的專業基礎知識的綜合卷,其中專業基礎知識占80分。
(二)縣內教師報考的加分辦法。
一是學歷加分??颊{小學教師崗位者取得本科學歷的加0.5分;考調中學教師崗位者取得研究生學歷的加1分。
二是教齡加分。教齡滿10年以上不足15年的加1.5分,15年及以上者加2分。
三是年度考核加分。近三年中,年度考核結果每獲一次優秀的加0.3分。
四是近三年(2011年以來)獲獎情況加分。
(1)優秀教師:黨委、政府表彰(縣級加1分、市級加2分、省級加3分);教育系統表彰(縣級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2分);
(2)已命名的學科帶頭人(縣級加1分、市級加2分、省級加3分);
(3)已命名的骨干教師(縣級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1.5分);
(4)已命名的教壇新秀(縣級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1.5分);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獲獎(縣級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2分;獲政府獎的在對應基礎上加0.5分);
(6)優質課或公開課獲獎(縣級加0.2分、市級加0.4分、省級加0.6分),累計不超過1分。
以上加分內容需提供獲獎或表彰的原件,屬同一獎項的,以最高獎項計算,不累計加分。
(三)縣外教師報考加分辦法。
一是學歷加分。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加1分。
二是年度考核加分。近三年中,年度考核結果每獲一次優秀的加0.3分(須提供主管部門簽字確認的考核表原件或蓋鮮章的復印件)。
三是近三年(2011年以來)獲獎情況加分。
(1)優秀教師:黨委、政府表彰(縣級加1分、市級加2分、省級加3分);教育系統表彰(縣級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2分);
(2)已命名的學科帶頭人(縣級加1分、市級加2分、省級加3分);
(3)已命名的骨干教師(縣級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1.5分);
(4)已命名的教壇新秀(縣級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1.5分);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獲獎(縣級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2分;獲政府獎的在對應基礎上加0.5分);
(6)優質課或公開課獲獎(縣級加0.2分、市級加0.4分、省級加0.6分),累計不超過1分。
以上加分內容需提供獲獎或表彰的原件,屬同一獎項的,以最高獎項計算,不累計加分。
六、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按公告規定進行。筆試結束后,縣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對考調教師的總成績(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予以公示。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由筆試中的專業基礎知識得分確定排名;專業基礎知識得分仍相同的,通過專業考核確定排名。
七、縣外擬調人員體檢、考察考核
對縣外報考的擬調動人員,需進行體檢和考察考核。體檢按等額確定,體檢、考察考核合格者,再按相應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考核工作由縣教育局具體負責。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擬考調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八、公示
根據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由縣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各職位的擬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九、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無異議后,由縣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動人員名單,并按相應管理權限進行調動。
十、其他
對縣內教師考調后缺編或學科教師不足且無法維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由學校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研究后,根據實際需要,考調教師在辦理調動手續后,須在原校繼續任教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的再到考入學校任教。
考調教師試用期半年??h內考調教師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或教育教學效果差,學校、學生反映不好的,退回原學校。縣外考調教師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或教育教學效果差,學校、學生反映不好的待崗學習,一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教師考調后,崗位聘用納入調入學校統一管理,如出現相應崗位無空缺時,則在現專業技術職務的最低一級崗位上聘用。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試調動教師工作按有關規定和公告進行,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察局和社會監督。若考調人員有弄虛作假等行為,或工作人員有玩忽職守等行為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漢源縣教育局人事股0835-4228105
監督電話:中共漢源縣紀委信訪室0835-4220044
2014年7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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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內教師考調申請表.doc》、《縣外教師考調申請表.doc》來源于雅安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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