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市直事業單位原則上招聘大專及以上具有臨滄戶籍一年以上的畢業生,特殊崗位經審批可招聘中專及以上畢業生;縣(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屬市外生源的必須為2010年本科(并取得學士學位)以上學歷。為拓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渠道,充分體現機會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今年將對部分專業性不強崗位的專業不作限制,學歷適當放寬。
(二)招聘人數(全市共769人):
市直事業單位83人,其中,教育8人、衛生59人、其他行業16人。
臨翔區81人,其中,教育10人,衛生43人,鄉鎮事業單位18人、其他行業10人。
云縣28人,其中,教育3人、衛生9人、其他行業16人。
鳳慶縣100人,其中,教育60人、衛生19人、鄉鎮事業單位16人、其他行業5人。
永德縣108人,其中,教育68人、衛生21人、其他行業19人。
鎮康縣106人,其中,教育68人、衛生4人、其他行業34人。
耿馬縣65人,其中,教育36人、衛生17人、其他行業12人。
雙江縣89人,其中,教育45人、衛生15人、鄉鎮事業單位17人,其他行業12人。
滄源縣109人,其中,教育73人、衛生19人、鄉鎮事業單位9人、其他行業8人。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愛崗敬業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4、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符合報考崗位職責要求的其他條件;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全市統一在2010年6月23日至24日進行。
(二)報名地點: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集中在臨滄市人才市場進行,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自行確定。
(三)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畢業證書》(有學位的還需提供《學位證書》)、身份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及兩張1寸照片。由于特殊原因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的,須于8月2日前提供人事部門(專業技術管理科)審核,否則將取消專業技能考試資格。報名時先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招聘簡章》規定的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再經人事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基本條件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臨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每人只能報考1個崗位。
每個崗位的招聘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需經市級人事部門批準方可開考。
三、考試內容、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考試內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技能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全市統一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修訂本),《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分為基礎知識和應用知識兩部分,分值200分。專業技能考試,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由各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由主管部門確定;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事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由各縣(區)自行確定,專業技能考試分值100分。
(二)考試方式:公共科目采取閉卷筆試。專業技能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技能測試、實際操作等至少一種以上考試方式形式進行,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由主管部門確定;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確定。公共科目筆試后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內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的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名單。
(三)考試時間:公共科目考試于2010年7月25日上午8:30至11:30進行。專業技能考試時間在2010年8月28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市直各主管部門、各縣(區)確定。
(四)考試地點:公共科目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地址為準,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0年7月18日至22日,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到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領取,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到各縣(區)人事局領取。專業技能考試地點,由各縣(區)、各部門確定。
四、準考證的制作
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準考證由市人事局負責制作,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事局負責制作。準考證制作統一使用市人事局開發的軟件。縣(區)人事局制作準考證結束后要于7月10日前以Excel形式將報考人員情況上報市人事局。
五、有關要求
(一)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發[2009]188號)精神,今年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的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占總成績50%,專業技能成績占總成績50%。
(二)根據《云南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2007〕9號)文件精神,今年各事業單位招聘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崗位的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可以免筆試進行招聘;對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本科學歷以下崗位的免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報考其崗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的平均分計算。
(三)根據《中共臨滄市委臨滄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臨發[2009]10號)精神,各縣(區)要全面動員代課教師積極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四)用人單位要規范制定《招聘簡章》。主要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簡介;擬補充崗位名稱及人數;崗位職責簡要說明及待遇;擬招聘人員學歷、專業等有關資格條件。市直各事業單位的《招聘簡章》經主管部門審核,于6月25日前報市人事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在統一報名時公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招聘簡章》由各縣(區)人事部門負責審核后統一報名時公布。
(五)制定專業技能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各縣(區)人事部門、市級各主管部門要牽頭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能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制定專業技能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規范專業技能考試。市級各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能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需于7月20前報市人事局專業技術管理科審核。各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能考試的總體實施辦法需在專業技能考試10天前報市級人事部門審核備案。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為1:1時,各主管部門、各縣(區)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的專業技能考試具體實施辦法必須事先確定合格分數線,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方能錄用。
(六)要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