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永泰城鄉建設職業中專學校2014年秋季開學需要,招考方案經福州市公務員局批準,決定面向省內公開招聘專業課教師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崗位資格條件
詳見《永泰城鄉建設職業中專學校2014年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公開招聘教師的條件和資格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辦法、筆試、面試等工作
1.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3日—8月9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永泰城鄉建設職業中專學校辦公室;
(3)報名聯系人及電話:0591-24835023、18965096998(俞老師)、18906905283(黃老師);
(4)報名費用:每人80元;
(5)報名需提交材料: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張、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的相關證書、資格證明均必須在招考報名時繳交提供驗核。
2.資格審核:縣公務員局、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和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的原件進行審查、審核并公布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3.筆試:根據有關規定,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報考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名額或不予開考。筆試成績的最低合格線為60分。
(1)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相應類別的專業基礎知識等內容組成的綜合試卷;筆試試卷委托相關院校或隨機抽選專業人員進行封閉式入闈命題;
(3)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滿分成績100分。
4.面試:按照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若個別崗位僅一名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成績至少達70分以上才能錄取。
(1)面試時間、地點:待定;
(2)面試內容:編寫教案、課堂片段教學(含專家提問)、相關學科的技能測試。面試試卷由縣公務員局、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帶隊,隨機抽選相關專家進行封閉式入闈命題;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各占50%)的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分數高者優先進入體檢人選;筆試面試均同分數情況下,加考一場面試。
參加體檢的人員按要求攜帶相關證件,由公務員局、教育局、紀檢部門統一組織,集中前往縣級及以上指定綜合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指定醫院應根據體檢標準出具結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交復檢申請,復檢不合格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五、考核
體檢合格者成為被考核對象,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人事部門組成考核組通過調檔、實地談話了解等形式,綜合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經驗等情況,特別要考察與擬招聘崗位相關的素質與能力。
六、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面試、考核與體檢的結果,按照擇優聘用原則確定擬聘人員,其聘用崗位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在永泰縣教育網、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以上。
七、聘用人員待遇及違約責任
1.經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應于縣公務員局下達聘用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到學校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實行人事代理,代理辦法按榕人綜【2003】11號執行,并享受招聘單位在職人員同等待遇。
3.應聘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按期轉正。
4.違約責任:應聘人員在永泰縣服務期為五年以上。因各種原因未能履行服務期的(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應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滿的服務年限每年10000元賠付違約金。
5.聘用人員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其聘用合同。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
永泰縣公務員局 永泰縣教育局 永泰城鄉建設職業中專學校
201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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