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扎實的基礎知識、較強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具備心理學、教育學、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基礎知識,能在中小學、各級各類心理教育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從事心理教育教學、心理學教育學研究、心理咨詢與心理訓練、人力資源管理、人才選拔和測評等工作的人才。
培養要求
具有扎實的心理學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藝術審美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素養。具有獨立獲取知識的能力和創新能力,具備較好的適應能力并具備從事本專業及相鄰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質。
主要課程
普通心理學、基礎心理統計、心理學史、心理學研究方法、實驗心理學、生理心理學、發展心理學、教育心理學、人格心理學、心理測量學、社會心理學、認知心理學、心理咨詢學、管理心理學、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障礙與診斷、人力資源管理等。
主要實踐環節
教育實習、學年論文與畢業論文撰寫、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實踐、課堂教學強化訓練、心理學實驗、心理咨詢實踐、心理測量實踐、心理學研究實踐、研究性學習(持續四個學期)、參與心理協會與大學生心理健康咨詢與教育中心活動。
學制
本專業學制4年,學生可在3—6年內完成學業。
授予學位
理學學士
畢業生適用范圍(畢業走向)
中小學、各級各類心理教育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對應于兩個專業方向:心理健康方向與人力資源管理方向)
更多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