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各相關單位:
為解決能源管理人才緊缺的問題,加強節能管理,受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委托,經研究決定,本市將從2015年上半年起開考高教自考能源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將嚴格按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批復的《關于上海市申請備案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能源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的復函》(考委辦函〔2013〕10號)考試計劃執行(詳見附件1、2)。
二、請上海大學切實履行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并充分發揮主考學校的作用,嚴格貫徹“教考職責分離”的原則,確保專業人才的培養質量。根據市自考辦《關于對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分類并強化實踐性環節和畢業環節考核程序及管理的通知》(滬自考委辦〔2009〕8號)精神,本市高教自考能源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
段)屬II類專業。主考學校應嚴格按該文件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對該專業實踐性環節和畢業環節考核的管理。
三、該專業為委托開考專業,不接受社會考生報名,僅接受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委托的考生報考。
四、該專業首次開考時間為2015年4月。具體課程的考試時間另文印發。
五、該專業全部課程兩輪考試結束后,是否繼續開考,將由市自考委會同中國交通運輸協會視社會需求和生源狀況商定,并提前公告。
附件:
2014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能源管理專業(專科)考試計劃
2014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能源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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