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與培養規格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具備扎實的經濟學與管理學基礎,掌握金融學理論知識及現代貨幣、信用、銀行、證券、風險管理與保險等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具備較強的金融管理、投資理財的實踐和創新能力,能夠在各類銀行、保險、證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政府監管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從事金融實務性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二)規格要求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以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有為國家富強、民族昌盛而奮斗的志向和責任感;具有較好的共處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
2.具有扎實的金融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藝術審美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素養。具有獨立獲取知識的能力和創新能力,具備較好的適應能力并具備從事本專業及相鄰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質。
3. 具有一定的體育和國防基本知識,掌握科學鍛煉身體的基本方法,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和衛生習慣。具有健康的體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質,達到國家有關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要求。
4.掌握現代金融學的理論體系,接受較嚴格的金融實踐和金融技能的訓練,具備從事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能力,初步掌握財務、金融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5. 具有一定的經營管理的基礎理論、知識,初步具備一定的現代貨幣、財務分析、信貸業務、投資理財的從業、創業能力。
二、學制、學位與學分要求
本專業學制4年,學生可在3—6年內完成學業。
學生必須修滿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 160 學分方能畢業。其中公共必修課程 42 學分、專業必修課程 70 學分(包括實踐環節18學分)、專業選修課程 48 學分。
達到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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