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學專業(學制四年、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系統掌握金融知識和金融理論,掌握金融實務專業技能,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綜合素質良好,能從事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及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專業工作的創新型人才。
主要課程: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含微觀經濟、宏觀經濟)、計量經濟學、經濟法律、會計學、統計學、管理學、國際經濟學、金融學、金融中介學、金融市場學、投資學、保險學、商業銀行經營學、國際金融學、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學、中央銀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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