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洛南縣中小學幼兒園初任校(園)長公開競聘實施辦法》,經縣教體局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競聘補充中心校、中學、中心小學缺員校長,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2.堅持競爭、競聘、擇優原則。
3.堅持條件、標準、能力并重原則。
二、競聘職位
1.中心校校長2人。
2.中學校長2人。
3.中心小學校長3人。
三、競聘范圍
1.中心校校長競聘范圍:全縣現任中心校或中學副校長、局屬教體單位副職、教體局正副股長。
2.中學校長競聘范圍:全縣現任中心校或中學副校長、局屬教體單位副職、教體局正副股長。
3.中心小學校長競聘范圍:全縣現任中心小學副校長。
四、報名條件
1.中心校校長:
①具有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思想品行,熱愛教育工作,廉潔自律,模范執行國家法律法規。
②具有較強的教育管理能力和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及創新精神,任現職期間工作業績突出,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格次。
③現任中心校副校長、中學副校長、局屬教體單位副職、教體局正副股長且任職滿三年以上(2011年8月底以前任職)。
④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專科及以上學歷,二級及以上職稱。
⑤年齡不超過48周歲(1966年8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2.中學校長:
①具有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思想品行,熱愛教育工作,廉潔自律,模范執行國家法律法規。
②具有較強的教育管理能力和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及創新精神,任現職期間工作業績突出,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格次。
③現任中心校副校長、中學副校長、局屬教體單位副職、教體局正副股長且任職滿三年以上(2011年8月底以前任職)
④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本科及以上學歷和一級及以上職稱。
⑤年齡在48周歲以下(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中心小學校長:
①具有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思想品行,熱愛教育工作,廉潔自律,模范執行國家法律法規。
②具有較強的教育管理能力和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及創新精神,任現職期間工作業績突出,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格次。
③現任中心小學副校長且任職滿三年以上(2011年8月底以前任職)。
④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大專及以上學歷、二級及以上職稱。
⑤年齡在44周歲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五、競聘程序
1.發布公告。由縣教體局在洛南縣教育體育局網站發布《洛南縣2014年中心校中小學校長缺員補充公開競聘公告》。
2.競聘報名。凡自愿參加公開競聘者,由本人于2014年8月4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洛南縣教體局人事股報名(聯系電話:0914-7322435)。報名時每人限報1個職位,同時須提交以下材料(A4紙打印或復印,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十份):①本人競聘申請、報名登記表;②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職稱證、任職文件、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文件等原件及復印件;③本人工作履歷及近三年工作總結、任現職期間的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由教研室或鎮中心校出具本人及所在單位近三年教學質量成績證明,沒有教學質量成績的由所在單位出具近三年工作實績證明;⑤由本人所在單位出具并經縣局紀檢股加注意見的個人廉政、計生鑒定和師德師風證明。
3.資格審查。由洛南縣2014年中心校、中小學校長缺員補充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者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和材料進行審查,按競聘崗位職數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符合報名條件人選,并通知其按時參加競聘。
4.演講答辯。由縣教體局組織具有競聘資格的人員按競聘崗位分組進行演講答辯(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由評委對其演講答辯及平時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酌情賦分,滿分100分。
①演講(30分)。由競聘者陳述個人工作簡歷、教育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成績、存在問題及當選后的工作設想等,時間控制在8分鐘以內。
②答辯(30分)。由評委現場向競聘者提出3個問題,競聘者當場回答,每個問題回答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
③工作評價(40分)。由評委根據競聘者提交的相關證件、證明、獲獎證書和個人工作總結評價賦分。
④計分辦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把剩余評委賦分相加除以對應評委人數即為競聘者的總成績(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⑤評委組成。根據工作需要,由領導小組臨時確定。
5.推薦。根據競聘者的演講答辯和工作評價總成績,分職位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按競聘職位職數依次進行基層單位民主推薦。
6.考察。根據基層單位民主推薦結果,確定擬考察人選并進行組織考察。
7.醞釀決定。根據組織考察情況,經教體局班子會議研究,決定擬任人選。
8.公示。對擬任人選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9.任用。對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由縣教體局發文任命。
10.其它。對競聘者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本人現任職務年限排序,任職時間長者優先;任職時間相同者,職稱高者優先;職稱相同者,工作年限長者優先。對推薦、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任用的,取消其競聘資格,同時按照該職位競聘者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履行相關組織程序。
六、紀律要求
1.嚴格執行競聘工作實施方案,嚴格報名條件,從嚴資格審查,規范競聘程序,確保競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2.凡參加競聘人員要自覺遵守競聘工作紀律,不得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得惡意攻擊、誣告、陷害、誹謗其他競聘者。
3.擔任競聘評委工作的人員要自覺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和回避制度,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參與競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規范操作,不得徇私舞弊。
4.對違反競聘工作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視其情節予以嚴肅處理。
5.本次競聘工作由縣教體局紀檢股全程進行監督,受理舉報、投訴事宜,查處相關違規違紀問題。舉報電話:0914-7322527、0914-7322435。
洛南縣教育體育局
2014年7月24日
附件:
1.洛南縣2014年中心校中小學校長缺員補充公開競聘演講答辯及工作評價賦分表。
2.洛南縣2014年中心校中小學校長缺員補充公開競聘報名登記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洛南縣2014年中心校中小學校長缺員補充公開競聘演講答辯及工作評價賦分表.doc》、《洛南縣2014年中心校中小學校長缺員補充公開競聘報名登記表》來源于洛南縣教育體育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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