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考中心(中招辦),有關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專業學校:
根據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山西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晉招考委[2014]2號)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招考中心)《關于2014年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晉招考中 [2014]7號)文件精神,我省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辦理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院校、中等專業學校錄取審批手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時間:8月25日至9月2日。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院校8月26日至28日;普通中專學校8月29日至9月2日。
二、錄取地點:山西省招生考試基地(太原市長風商務區集阜北路9號)。聯系方式:0351—4862697。
三、錄取工作要求:
(1)各市招考中心(中招辦)須派兩名工作人員攜帶“中考錄取專用章”和本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數據光盤(一式四份),于8月25日到錄取現場報到。
(2)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院校、中等專業學校缺額計劃,我中心將于8月15日至19日在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公開征集考生志愿。有關院校須于8月20日根據“山西省中考招生管理系統”和登錄密碼,下載網上征報志愿預錄取考生名單,8月25日下午18:00前上傳本院校確定的擬錄取新生名單。
(3)各中專學校于8月20日至22日向省招考中心上傳擬錄取新生名單(含注冊入學學生)。
(4)各招生院校須派本校招辦主任以上負責人,憑學校介紹信辦理錄取審批手續。招收注冊入學學生的普通中專學校須攜帶《山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注冊入學招生登記表》、《注冊入學學生花名表》、新生初(高)中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及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退役士兵、農民工、青年農民、在職職工還須有相應的退役士兵證、村委會證明、單位證明等證件及復印件)。
各招生院校須嚴格按規定時間上報擬錄取新生名單和辦理錄取審批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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