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院校在江蘇省普高特殊性招生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如何進行?
答:根據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規范并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
有關院校的自主選拔錄取辦法,請考生直接向院校招辦咨詢或登錄院校網站查詢。
有關招生錄取辦法,以經省招委會批準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