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2011年,銅山區人社局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1年開發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重點幫扶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223號)文件規定,招聘30名勞動保障協理員,安置在基層鄉鎮、辦事處勞動保障所工作,簽訂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三年期限勞動合同,經過三年工作鍛煉,這批人員已是基層勞動保障所業務骨干。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結合銅山區人社系統基層勞動保障公益崗位工作量大、人員少等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在這批人員中選聘部分人員充實我區公益崗位上來。現就相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印發《關于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重點幫扶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138號)文件規定,省勞動保障協理員公益崗位三年工作期限已經結束。2011年招聘的基層勞動保障協理員于2014年10月31日勞動合同到期后,應全部終止合同,出具終止合同證明書。
二、為保證銅山區人社系統基層勞動保障業務工作正常開展,決定從現有在崗28名人員中,選聘人社系統基層公共服務公益崗位勞動保障協理員。
三、銅山區人社系統選聘基層公益崗位勞動保障協理員,實行筆試考試。考試內容為人社法律、法規、規章及基本業務知識。考試卷面分數100分,60分以上(包含60分)人員予以聘用,低于60分人員不予聘用。
四、通過考試被聘用人員,由各鎮、辦事處農經服務中心與其簽訂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一年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續簽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合同。各鎮、辦事處農經服務中心要確保招聘人員安排在基層勞動保障所從事勞動保障業務工作。
五、根據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關于實施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工作人員特定公益性崗位補貼的通知》(徐人社發[2012]276號)規定,本次選聘的人社系統基層公益崗位勞動保障協理員崗位補貼為銅山區最低工資的1.5倍,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崗位補貼和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擴大失業基金中支付,由銅山區勞動保障代理所按月撥付至各鎮、辦事處農經服務中心。
六、各鎮、辦事處農經服務中心負責對基層公益崗位勞動保障協理員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呈報主管部門及區人社局,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七、對勞動保障協理員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保障協理員合同期內被錄取離開崗位的或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的或本人原因提出辭職的,農經服務中心或應在3日內簽署書面意見報送主管部門及區人社局。
九、本次選聘基層公益崗位勞動保障協理員工作在11月底之前完成。
徐州市銅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蘇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