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試行)》和《紅河州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的相關規定,制定專業素質考試實施方案。
一、 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略)
(二)組織監督。由紅河州紀委監察局或派出紀工委分局的領導實行全程監督。
二、指導思想和考試原則
(一)專業素質考試要突出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和靈活性,充分發揮專業素質考試對應試者全面素質的評價作用;
(二)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保密和回避的原則。
三、專業素質考試內容及辦法
(一)專業素質考試內容
根據單位工作性質及招聘崗位的特性要求,專業素質考試內容為環境保護、分析化學等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考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專業提問占50%,實驗室基礎技能操作占50%。考試時間為一天10月13日,上午9:00—12:00相關專業理論知識面試,下午14:30—17:00實驗室基礎技能操作考察。
(二)專業素質考試辦法
1、考官產生與組成。專業素質考試由紅河州環保局所屬各直屬事業單位考官庫采取隨機抽簽的辦法產生考官,由7名考官組成。
2、專業素質考試人員要自覺遵守時間要求,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3、制作專業素質面試考題人員由領導小組負責抽調,制作專業素質面試考題的人員須入圍封閉,不作為面試考官,不得攜帶和使用任何通訊工具,由州紀委監督,專業素質考試結束后方可解圍。考題制作完畢,隨及交州紀檢監察部門封存,考前15分鐘由紀檢監察人員帶入考場。
4、評分辦法。專業素質考試總成績為100分,7名考官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評分的平均分即為考生成績。專業技術考試設置最低分數線為60分,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和政審。專業素質考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并發放專業素質考試成績通知單。
5、專業素質考試成績報紅河州人事局審核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政審人員名單,報經人事局核準后組織體檢、政審。
四、專業素質考試時間、地點
(一)專業素質考試時間:2010年10月13日。
(二)地點:蒙自縣觀瀾路中段州環境保護局三樓會議室。
(三)聯系電話:0873-3856537。
(四)聯系人:楊秀珠、李美芬。
紅河州環境保護局
二0一0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