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試行)》和《紅河州2010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和《做好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素質考試工作的通知》(紅人通[2010]138號文)的相關規定,結合招聘崗位工作實際,制定紅河州民委直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素質考試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略)
(二)組織監督
由紅河州第七紀工委和領導小組實行全程監督。
二、專業素質考試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保密和回避的原則。
(三)堅持專業的針對性、實用性、靈活性與崗位要求相匹配的原則。
三、專業素質考試方式:專業提問的方式。
四、專業素質考試內容及辦法
(一)專業素質考試內容:主要測試招聘崗位匹配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和專業綜合知識水平(包括哈尼語、哈尼文、國際音標知識水平)等內容。
(二)專業素質考試辦法:實行考生抽簽及編號管理。考生面試前半小時到待考室抽簽決定面試順序。考官根據考生答題情況量化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綜合測算平均得分即為考生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當場公布專業素質考試成績,并發放專業素質考試成績通知單。
制作專業素質考試題人員由領導小組負責抽調,制作考試題工作人員須入圍封閉,不得攜帶和使用任何通訊工具,由州第七紀工委負責監督,專業素質考試結束后方可解圍。
專業素質考試的考官原則上由熟悉哈尼語、哈尼文、國際音標的考官或專家組成,考生必須用哈尼語答題。
五、專業素質考試時間、地點及程序
(一)進入專業素質考試的考生于2010年9 月 27日下午2:00在州民族研究所405室集中,2:30分開始面試,每位考生專業素質考試時間控制在30分鐘內。專業素質考試地址:蒙自縣鳳凰路州民委辦公大樓四樓405室。
(二)考官從事業單位考官庫中隨機抽取,由7人組成,設主考官1名。
六、專業素質考試成績計算
專業素質考試成績按100分計,設最低控制線為60分,7名考官所評分數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成績為考生的專業素質考試成績,但專業素質考試必須達到最低分數線才能進入體檢、政審程序。
七、專業素質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持崗位要求各類證件(如: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原件(如:戶籍證明、學歷、專業證明、更名證明、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及州人事局出據的專業素質考試通知參加專業素質考試。
(二)專業素質考試人員要自覺遵守時間要求,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攜帶手機、書籍等進入專業素質考試考場和候考室。
(三)專業素質考試考生在等待考試期間,要在工作人員的安排下,到指定地點侯考,不準高聲喧嘩。
(四)專業素質考試開考后,考生逾時15分鐘不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五)專業素質成績報紅河州人事局審核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數確定進入體檢、政審人員名單,報經人事部門核準后組織體檢、政審。
聯系人:李機斗
聯系電話:3737189 13769324100
紅河州民族事務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