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延長會計從業人員
繼續教育登記和煥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間的通知
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云財會[2013]47號)等相關規定,省財政廳于2014年2月20日下發了《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會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和換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作的通知》(云財會[2014]14號),并在有關媒體上進行了公告,要求全省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會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和換證工作。此項工作開展以來,廣大會計從業人員積極參加,登記和換證工作進展順利。
目前,此項工作即將完成,但尚有部分單位和部分會計從業人員因種種原因還未參加登記和換證。為維護會計從業人員的切身利益,方便會計從業人員順利完成繼續教育登記和換證,現結合工作的要求和實際,決定延長繼續教育登記和換證工作時間,并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繼續教育登記和換證時間延長至2015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地必須嚴格按“屬地管理”原則做好繼續教育登記和換證工作。
二、2015年3月31日全省會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和換證工作結束后,將在云南財政會計行業網站(http://acc.ynf.gov.cn:7001)上公告已經進行繼續教育登記和換證人員信息,供用人單位查詢。
瑞麗市財政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