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學校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等院校(省級示范高職院校)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招生代碼:1352
一、招生對象
江蘇省內參加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達到4C1合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目前尚未參加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需在1月15日前到所在縣(市、區)招辦補辦高考報名手續。
二、招生計劃:930人(以省考試院正式公布為準)
序號 | 專業名稱 | 科類 | 計劃 | 學費(元/年) |
1 | 會計 | 文理兼收 | 200 | 4700 |
2 | 會計與審計 | 文理兼收 | 100 | 4700 |
3 | 會計電算化 | 文理兼收 | 100 | 4700 |
4 | 財務管理 | 文理兼收 | 80 | 4700 |
5 | 市場營銷 | 文理兼收 | 50 | 4700 |
6 | 電子商務 | 文理兼收 | 50 | 4700 |
7 | 工商企業管理 | 文理兼收 | 50 | 4700 |
8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收 | 50 | 4700 |
9 | 金融管理與實務 | 文理兼收 | 50 | 4700 |
10 | 法律事務 | 文理兼收 | 50 | 4700 |
1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文理兼收 | 50 | 5300 |
12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文理兼收 | 50 | 5300 |
13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文理兼收 | 50 | 5300 |
三、報名方式
1、報名形式: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1月15日——1月20日
3、報名程序:
(1)已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且必測科目等級達4C1合格的考生,由本人登錄相關網站,按流程填報相關信息并登錄網上支付頁面支付文化聯測考試費(語文、數學、英語文化聯測考試費每門15元,總計45元),支付成功即本次單獨招生報名成功。
(2)申請文化聯測免考、政策性加分以及校長實名推薦的考生還需將相應的申請表及相關推薦材料通過郵局EMS方式于2015年3月1日之前(以郵戳日期為準)寄至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并注明“單獨招生報名材料”,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請考生郵寄后及時關注我校招生網站,查看審核結果。
四、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與監督下,采取“文化基礎考試+職業綜合素質考試”相結合的形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礎考試的考核形式為筆試,職業綜合素質測試為面試。
1、考核內容:
(1)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實行聯合測試,依據高中課程標準進行,委托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命題、考試和閱卷。
(2)職業綜合素質考試由學校根據相關專業學習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語言表達、創新思維、反應能力、知識面、職業傾向等基本素質。
2、考核分值(總分400分):
(1)文化基礎考試成績滿分為180分,語文、數學、外語每科以A、B、C、D四個等級公布,折算辦法:A為60分,B為45分,C為30分,D為15分;
(2)職業綜合素質考試成績滿分為220分。職業綜合素質考試資格,依據文化聯測成績(滿分為180分),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同分考生均納入職業綜合素質考試范圍,具體名單屆時在學校招生網公布。
3、考核時間和地點:
(1)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的聯合測試安排在3月30日,由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試部門集中組織測試,具體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進行;
(2)職業綜合素質考試考核地點在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校內。具體時間安排和要求屆時在學校招生網公布。考生需根據時間安排按時到指定地點辦理報到手續,并繳納職業綜合素質考試費60元,領取職業綜合素質考試準考證,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職業綜合素質考試。
五、免考與加分政策
1、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取得2A1B及以上等級或獲得市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團員”稱號的考生可免文化測試,考生文化測試成績按滿分值的95%折算計入錄取總分,達到此條件但未申請免試的考生,其文化測試成績取實際考核成績或折算成績高者計入錄取總分,但需參加職業綜合素質考試。
2、政策性加分辦法
(1)烈士子女,錄取時總分加10分;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總分加3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總分加10分;
(2)有實用新型專利的考生每項加10分,有發明專利的考生每項加10分。
(3)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加5分。
以上加分,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執行。如加分項目和政策有調整以經省招委批準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為準。
六、錄取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錄取過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分專業從高到低錄取(考生考核總成績=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職業綜合素質考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1、劃線原則
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考核總成績按比例劃定。
2、錄取原則
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同分的考生按綜合素質考試成績、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語數外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排序,擇優錄取。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學校將予以優先錄取。
3、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后,在學校招生網站公布,并及時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日程安排
時間 | 內容 |
1月5-15日 | 考生登錄學校招生網查閱招生章程,了解相關政策,做好報名準備。 |
1月15-20日 | 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報名,網上支付文化聯測考試費。 |
3月1日前 | 按本章程第五條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或推薦材料。 |
3月20日前 | 學校招生網公示文化聯測免考考生名單和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單。 |
3月30日 | 考生參加語文、數學、外語聯合測試。 |
4月20日前 | 學校招生網公布文化聯測成績,取得面試資格考生名單及面試安排。 |
4月26日 | 考生參加面試。 |
4月28日 | 學校招生網公布面試成績、考核總成績、錄取控制線,擬錄取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
4月30日前 | 學校招生網公布錄取結果,發放錄取通知書。 |
八、體檢要求
考生身體狀況按《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要求執行。
九、監督機制
1、單獨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相關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全程參與和監督單獨招生的每一個環節。
3、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應“講誠信、不作弊”,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十、違規處理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對違規考生視情節輕重,報省教育考試院處理。
十一、相關事宜
1、按教育部文件規定,被我校正式錄取的單招考生,不再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2、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二、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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