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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縣(市、區)衛計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142號),2015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5月16、17、23、24日舉行。為確保我市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順利進行,現將本考點報名工作計劃通知如下:
一、專業類別、各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一)專業類別
報考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每門專業的中、初級考試科目均為4科: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考生可選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選。2014年參加本專業考試已合格的科目,可以不再報考,只需補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都報考。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1.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時間安排如下:
日期 | 考 試 科 目 | 考試時間 |
5月16、17、23、24日 | 基礎知識 | 上午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上午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下午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下午16:30—18:00 |
2.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時間安排如下:
日期 | 考 試 科 目 | 考試時間 |
5月16日 | 基礎知識 | 上午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下午14:00—16:00 | |
5月17日 | 專業知識 | 上午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下午14:00—16:00 |
(三)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后兩個月在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上公布,成績單不再統一制作下發,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及本人有效證件號進行查詢,下載打印成績單的截止時間為12月1日。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規定,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全日制學歷或學位。
三、2015年度衛生資格考試的報名須知
針對往年出現的極少數考生偽造學歷(或學歷鑒定證明)、資格(執業)證件或工作資歷,或不如實填報個人學歷、資歷和工作履歷等情況,考點將加強審核力度,對該類考生除拒絕報考外,對違紀違規者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四、報名方法
(1)考生報名時間:2015年1月6-25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并打印《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完成網上報名工作。考生要誠實報考并對所提交的個人信息負責。
(2)報名點確認時間:
市醫藥科學研究所(梅江一路38號)受理市直單位報名材料,市直單位的報送時間為2015年1月13日至15日,各縣(市、區)報名點的報送時間如下:
報名點 | 報送時間 |
大埔縣 | 2015.1.16上午 |
梅江區 | 2015.1.16下午 |
豐順縣 | 2015.1.19上午 |
梅縣區 | 2015.1.19下午 |
五華縣 | 2015.1.20上午 |
平遠縣 | 2015.1.20下午 |
興寧縣 | 2015.1.21上午 |
蕉嶺縣 | 2015.1.21下午 |
請考生留意所在報名點的公告,及時完成現場確認工作,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考生,其網上的預報名無效。
(4)準考證打印時間:在2015年4月28日至5月24日期間,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五、其他相關規定
1.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2014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考生除外)應按照畢業證書所學專業,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專業目錄進行報考。
2.已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3.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4.通過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安置或個人來粵自主創業擇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省外經參加國家規定的統一考試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其在省外經評審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須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0〕306號)經確認取得我省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方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
5.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6.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7.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8.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計生委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申報者提交的證件及材料,均為原件或有效證件(原件審驗后退回),報名表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
各報名點應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經辦人員要在報名表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辦理報名手續;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復印件由各報名點驗證簽名,并加蓋人事股(科)室公章(市直報名點由申報者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章)。
(二)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執業證。報考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準入資格。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三)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由原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發的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不管成績是否及格,報名時都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如果沒有按規定提交成績單或檔案號,造成無法考試或合并成績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五)對報考人員所持學歷證書有疑義(含跨省招生,無法確認招生學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無法辨別學歷證書的真偽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書鑒定證明。
(六)報名材料按如下順序一起裝訂(所有資料裝訂成一份)。
1、《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
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學歷鑒定證書(中專外省學歷和有疑問學歷的需提交);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護士執業資格證書和護士執業注冊證書(報考有執業準入資格要求的需提交);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核定表;
7、成績單(歷史考生的需提交);
8、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需提交);
9、全科醫(護)師培訓合格證書(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需提交);
10、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2014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考生除外)須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11、相片頁(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12、其他證明材料。
(七)報考名冊表按中級、初級師、初級士順序進行排列分成三疊,各疊須按照相應級別花名冊的順序從小到大排列、編號,并將序號用鉛筆填寫在報名表的右上角;對于有疑問的材料應在花名冊表備注欄上做好明確標記。
七、收費標準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價〔2001〕319號)和《關于降低部分考試費標準的通知》)(粵價[2013]302號規定執行:初、中級資格為每人每科50元。
相關附件詳情請點擊http://www.mzwsj.gov.cn/html/kwdt/201501073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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