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2015年公務員考試錄用面試公告
根據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現將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參加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面試人員名單,以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布的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員名單和調劑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為準(請到國家公務員局網站進行查閱)。
二、時間安排
面試時間:2015年3月9日上午9時。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30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三、地點及聯系電話
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昆明市白塔路329號(郵編:650011),
聯系人:馬老師聯系電話:0871-63191855。
四、有關事項
(一)參加面試的考生務必于2015年2月9日下午17時前,電話告知我局是否參加面試,進行面試確認。考生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需提交放棄聲明(注明姓名、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并由本人簽字聲明放棄,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凡放棄面試又未按要求提交放棄聲明的,有關情況將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二)請入圍考生于2月14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郵寄到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不接受本人遞送或快遞公司送達),進行資格復審。有關證件和材料包括:
1.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貼好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要求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其中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需同時提供單位人事部門的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考生身份為待業人員的,需提供待業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對于及時寄達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將不另行回復。考生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材料不全,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逾期未進行面試確認或未郵寄上述材料的考生,經進一步核實后,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時請考生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進行現場復核。
(三)面試當天未按規定時間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四)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現有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5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特此公告。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