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評價內容是什么?
答:考生為普通高中畢業生者,依據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我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由省招生辦向我院提供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院采用筆試方式進行,內容側重于衡量其今后從事相關職業的潛能水平。
考生“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依據為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結果。文化基礎測試采用筆試(語數外合卷),職業技能測試采用面試方式,內容側重于對其職業基本技能、實際操作水平的衡量。在國家級或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三校生”可憑獲獎證書免職業技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