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改善和優化我縣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結構,為全縣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強大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根據紅河州人事局《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試行)》的文件精神,并結合我縣實際,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略)
三、招聘的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熱愛邊疆事業,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2、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3、所有報名人員必須專業對口,并符合崗位的相關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時間:2011年2月14日——2011年3月31日。
(二)招聘地點: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招聘方式
1、現場報名:應聘者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提供本人學習簡歷、相關證件和學校推薦材料,進行現場報名。
2、資格審查: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并要求考生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面試結束后,取面試成績第一名進入考試。
3、考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內容主要側重考生所學專業知識,滿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考試合格者由考生和用人單位當場簽訂就業協議。
五、資格復審、體檢、政審和辦理錄用手續
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待畢業時,由縣人事局通知考生攜帶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其他崗位要求的證件到元陽縣人才開發服務部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統一進行體檢和政審,體檢、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上報州人事局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 填寫《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業單位招聘干部審批表》并報州人事局審批。
六、紀律與監督
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對違反政策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堅決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違紀的招聘對象取消其聘用資格。整個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
附:紅河州元陽縣2011年事業單位計劃到大專院校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元陽縣人事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