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認為,似乎只有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才會出現保護民族產業的經濟民族主義。恰恰相反,經濟民族主義作為全球化的孿生物,是不分發達還是發展中國家的。遠的不說,2006年以來,就有美國國會否決阿聯酋迪拜港口公司控制美國6城市港口經營權,法國和盧森堡中止英國米塔勒鋼鐵公司收購法國的阿塞羅鋼鐵企業,以及法國和西班牙政府阻止意大利和德國公司的“惡意”收購等一系列案例。
經濟民族主義,實際上是政府動用行政力量審核、限制外國公司并購本國企業、產品進口,保護國內企業或產品的一種行為,其目的是經濟活動為國家整體利益服務。所以經濟民族主義也被稱為“經濟愛國主義”,它是經濟保護主義的一種形式。
很多人尤其是那些信奉自由貿易的人,只要見到民族主義就一概拒斥。的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過分強調保護民族產業,甚至以此為借口拒絕開放,保護落后產業和企業,最終會有損國家競爭力;但也不能由此走向另一個極端,以為經濟民族主義一無是處。在這一意義上,經濟民族主義表達了發展中國家一種無奈和抗爭的復雜心態,既介入全球化進程,又試圖保持一定的距離,通過某種程度上的阻擋,贏得寶貴的經濟結構調整時間以保護國家經濟安全。
在中國,某種程度的產業保護是有必要的。從實際來看,外資已不滿足于直接投資,它們希望與政府聯手,用并購方式直接占領中國的廣大市場,消滅競爭者和潛在競爭者,這從外資對一些戰略產業的中國企業實行所謂的“斬首計劃”就充分體現出來了。如果強調按照資本意志行事,那么在強弱力量明顯不均的情況下,正中外資下懷。
我們應該對徐工集團的被收購是否會構成對國內產業的威脅進行審慎的評估,這與徐工是國有特大型企業的身份無關,而與國內市場經濟發展的公平有關。我們既然不能讓國有企業一股獨大,又不能將這種壟斷地位拱手相讓予外資。
長期而言,我們一定要堅守自由貿易的精神。但這并不妨礙政府依據程序正義與公平競爭的原則,考量外資壟斷性并購的利弊。全球化和經濟民族主義,完全可以做到并行不悖。國家應將有關外資資源共享并購的政策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實現經濟活動為國家整體利益服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