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公共行政的內涵
一、公共行政的本質和特征
公共行政又稱行政管理,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以公共利益為目的,通過科學制定和有效執行公共政策,依法運用公共行政權力,管理公共事務、提供公共產品、實施公共服務的活動。公共行政與非公共行政相對應,其本質在于公共性。具體說來,政府公共行政具有以下主要的特征:
(一)以公共利益為目標
一切權力來源于人民,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我們黨和政府一切行動的最終準則。現代政府公共行政的執行者——公務員,必須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真正以人民公仆的標準時刻要求自己,克己奉公,秉公執法,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增進社會公共福利。
(二)以公共權威為基礎
公共權威包括公共權力和公共威信兩個方面。公共權力是指政府權力來源于人民的授予并必須最大限度地貫徹、實現國家意志和國家目標,屬于上層建筑的一種,因而它在整個社會都具有普遍的、合法的約束力和強制性。公共威信是指政府在運用公共權力的過程中必須得到社會公眾的認可和擁護,擁護程度越高,說明政府的公共威信就越高。公共威信越高,則政府行使公共權力的績效就越好。
(三)以公共政策為途徑
公共政策是現代國家的政府在特定時期為實現一定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目標而制定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政令、辦法等行為準則和計劃。公共政策貫穿于公共行政的全過程。公共行政是否較好地實現了社會公共利益,最根本的就是看公共政策的實施效果是否與預期的政策目標相一致或在多大程度上相一致。
(四)以公共問題為對象
公共問題與私人問題相對應,是指這種差距已經關系到大多數人,也就是說,某一事物的實際狀況不能滿足大部分人的預期目標,那么,公共問題就產生了。公共問題的解決主要靠政府機制。隨著現代民主社會中公共行政的管理特性的日益增加,諸多公共問題,如環境污染、社會犯罪、社會救濟等,均已成為現代國家公共行政的主要對象和施政重點。
(二)彌補市場缺陷
政府通過制定市場經濟游戲規則,明確各市場主體職能定位,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確保公平競爭,降低交易成本,保證市場經濟良f生運行。
(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民權利
公共行政作為國家管理體系之一環,必然要通過國防、外交等承擔起保衛國家主權、民族獨立以及維護國家利益的職責,最大限度地實現國家目的和國家利益。同時,政府還必須確保公民的生命權、財產權、勞動權、言論自由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知情權、知識產權等憲法賦予的合法權利不受損害。
(四)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政府是一個國家經濟增長的結構性要素之一。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增長、國民福利的提升乃至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和諧,均離不開一個有效的公共行政體系的關鍵性的統籌功能。尤其在后發展國家,一個具有強烈的政策意愿、卓越的政策水平、堅定的施政能力和崇高的公共威信的政府,將極大地驅動其現代化進程,盡快實現其趕超世界先進國家的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