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5年深圳羅湖區赴外招聘人員哪些情況不予接受報考?
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0年3月以來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2016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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