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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2015年第01號)、《國家衛生計生委 教育部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通知》及河南省衛生計生委、河南省中醫管理局關于2015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相關規定,現將鄭州考點2015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安排
(一)網上報名
考生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2015年第01號)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
2015年河南考區醫師資格考試費全部實行網上支付,不提供其他繳費途徑。在規定期間,登錄國家醫學考試服務平臺進行繳費。未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其報名無效,也無法打印準考證。具體請參閱《河南考區醫師資格報名網上繳費注意事項》(2015版)。
(二)現場確認
1.時間:3月31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中醫類別(中醫、中西醫結合、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西醫類別(臨床、口腔、公衛)分時間段進行,具體安排見附件1。
2.地點:河南弘大心血管病醫院(鄭州市桐柏南路后河蘆村向南500米),乘車路線及地理位置圖見附件7、8。
3.范圍:已在國家醫學考試網上完成2015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的鄭州考點考生。
4.流程:考生確定網上報名成功→按考點安排時間到達報名現場→在等候區域填寫現場確認流程表、整理材料、排隊等候→現場資格審核(合格)→簽字確認→采集指紋→采集照片(自費)→報名結束→河南考區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
5.注意事項:(1)西醫類別、中醫類別現場確認工作分時間段進行,同一報考單位西醫類別、中醫類別考生現場確認時間不同,請考生注意并嚴格按照考點時間安排進行現場確認,非規定時間不予受理;(2)更改考點由原網報考點操作,需更改考點的考生請在現場確認前提前予以修改;(3)個人信息(除證件號)有錯誤需修改的提前在《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上清楚標注正確信息,并在簽字確認時認真核對。
二、報名范圍
(一)類別范圍
鄭州考點受理臨床、口腔、公衛、中醫(含中醫、中西醫結合、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二)考生范圍
1.具有鄭州市戶籍的考生;
2.鄭州市行政區劃內高等醫學院校研究生考生;
3.河南省公衛類別考生;
4.河南省(除南陽市)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類別考生;
5.駐豫部隊現役考生;
6.許昌市口腔類別考生。
三、報名條件
按照《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進行報名。
(一)執業醫師
1.研究生學歷
具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研究生學歷的可報考相應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本科學歷
具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本科學歷的可報考相應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醫學影像四年制本科專業、河南中醫學院2004年入學公共衛生四年制本科專業,經國家衛生計生委和教育部同意,可以報考相應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專科學歷
具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第六條第(三)項規定專科學歷,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后執業滿兩年可報考相應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最晚2013年取得助理資格證,2014年注冊)
4.中專學歷
具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第六條第(四)項規定中專學歷,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執業滿五年可報考相應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最晚2010年取得助理資格證,2011年注冊)
5.農村基層無學歷衛生技術人員學歷
以農村基層無學歷衛生技術人員學歷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執業滿五年,注冊機構在鄉鎮衛生院,可報考相應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鄉鎮衛生院改制為城市社區醫療機構的須提交相關文件證明。
(二)執業助理醫師
具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第六條第(三)、(四)項規定的專科、中專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滿1年,可報考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四、報名要求
(一)戶籍及身份證要求
1.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報考,戶籍不在鄭州、試用機構在鄭州的,由試用機構推薦,可在鄭州考點報考。
2.外籍留學生參加中國醫師資格考試(中醫類別)的,必須符合《關于取得中國醫學專業學歷的外籍人員申請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以護照名字報考。下列情況不允許報名:(1)不能提供省中醫管理局規定時限批準的《外籍人員參加中國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的;(2)不在批準實習所在高等院校附屬醫院及實習醫院所在省轄市考點報考的;(3)學歷不符合要求的(必須為本科以上學歷);(4)實習期滿,未通過執業醫師考試,未重新按照要求再實習的。
3.報考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身份證丟失等特殊情況的須持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正規打印、帶照片、蓋壓縫章)和臨時身份證,但考試時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
(二)學歷要求
依照《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河南考區公告(2015年第1號)》相關規定,考生報名時需提交從教育部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應包含3月20日-4月30日);凡不能在網上查詢的學歷(含部隊院校學歷、中專學歷等),需提交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證明;河南省農村基層無學歷衛生技術人員中專醫學學歷、《中醫師承證書》和《中醫確有專長證書》、部隊現役考生學歷不需認證;2013年以后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或學歷認證證書繼續有效。具體學歷要求如下:
1.使用國外學歷報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國外學歷認證報告書,學歷上沒有照片的,需提交護照。
2.初中起點五年制大專可報考執業醫師考試,但注冊地點必須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注冊其他地點不允許報考。此類助理資格證書上應加蓋有“鄉村五年”印章,無印章的不允許報考。
3.2000—2010年間入學的衛生保健專業(中專)可報考臨床助理醫師考試,不允許報考執業醫師考試。
4.農村衛生中等專業只允許報考助理醫師考試。
5.中醫類別農村基層無學歷衛生技術人員學歷以畢業證專業報考,專業不能互報,已經取得執業助理資格證的按資格證專業報考。
6.中醫學(中西醫結合方向)長學制學生以本科學歷報考的,只可報考中西醫結合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7.持外省中專學歷報考要求:(1)西醫類別:不受理外省中專學歷首次報考。對持有外省中專學歷、本省助理資格申請報考執業醫師考試的考生,需開具學校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或學歷認證報告。(2)中醫類別:我省戶籍,在外省取得醫學類中醫專業(含中西醫結合)中專學歷的考生在我省執業并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需要同時提交所在省教育部門提供的學歷認證報告;外省戶籍,在我省取得醫學類中醫專業(含中西醫結合)中專學歷,允許在我省參加報名考試。
8.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教、函授、遠程教育等非全日制教育學歷可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其入學前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助理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其執業助理醫師執業時間同時應當滿足《執業醫師法》規定。自考畢業證截止時間2005年12月31日。
9.西醫類別:1998年以后入學的成人中專、02年以后入學的普通中專和職業中專不能報考(我省鄉醫班學歷、開封衛校的口腔醫學專業除外)。2010年以后入學的農村醫學專業可以報考。
10.取得助理醫師資格后使用第二學歷報考執業醫師的,需滿足以下條件:(1)學歷應滿足第一學歷條件,但不能使用農村基層無學歷衛生技術人員學歷教育證書(2)本科以上畢業應滿一年,專科畢業應滿兩年,中專畢業應滿五年;(3)使用成教學歷的,入學時間必須晚于取得助理資格時間。
11.學歷證書丟失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須提供畢業證明書;中專學歷須提供《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2013年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方可報考,中醫類別還須提交學校出具的帶照片的學歷證明。
12.基礎類專業、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衛生監督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中藥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三)試用機構要求
1.試用機構必須是醫療、預防、保健醫療機構(含血站),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不能報考,如公司企業、衛生監督所等。試用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標注的診療科目必須有與考生報考專業一致的專業。
2.證明材料加蓋機構公章,不認可內部部門章(如醫院辦公室、醫務處等)。
3.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的,可報考臨床類別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但必須提交縣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同意證明。
4.報考口腔類別、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類別考生試用機構應有相應診療科目。
5.取得農村基層無學歷衛生技術人員學歷教育證書人員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鄉以下醫療機構報名(限定同一省轄市范圍),能證明工作調動關系的,可從城鎮醫療機構報名。
6. 持符合規定初中起點五年制臨床大專學歷或衛生保健專業只允許從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報考,取得助理醫師資格的也必須注冊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如能證明其工作調動關系,可從城鎮醫療機構報名。
7.助理報考執業的考生,注冊機構必須與報考機構一致。
8.沒有執業醫師的醫療機構(如護理站、村衛生室等)不能直接報考執業(助理)醫師。
9.個體診所報考要求:
西醫類別:不能從個體診所直接報考助理醫師或執業醫師,注冊在診所的助理醫師可從本診所報考執業醫師,診所法人本人是助理醫師的,不能從本診所報考執業醫師。
中醫類別:可從個體診所及村所(室)報考相關類別,須提交診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及復印件,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1)診療科目適合;(2)有一名注冊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10.社區衛生服務站參照個體診所。
(四)專業及類別要求
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考生畢業專業、試用期從事專業、報考類別應一致。
1.專業要求:(1)西醫專業、中醫專業不能互相報考;(2)西醫專業中的臨床、口腔、公衛類別不能互相報考;中醫專業中的中醫、中西醫結合、師承和確有專長類別不能互相報考,已取得助理資格證書的可繼續報考執業資格;(3)中醫院校中的西醫專業不能報考西醫類別,能提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文件的除外。
2.類別要求:(1)報考類別與試用期崗位類別必須一致;(2)取得助理醫師資格后使用第二學歷報考執業醫師的,專業必須一致;(3)五官專業可根據實際工作經歷和崗位選擇報考臨床類別和口腔類別,但助理升執業時不能變更類別;(4)五年制預防醫學、婦幼保健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可以報考公共衛生類別;具有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并在公共衛生崗位試用的,可以以該學歷報考公共衛生類別。
五、報名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均須提交:
(一)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
(二)《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
(三)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1年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附件2);
其他情況須提交:
(四)助理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提交《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附件3);同時提交:《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醫師執業證書》原件(或執業醫師注冊申請表);凡助理執業醫師證書變更換證者,年限不足的需提供首次注冊申請表;
(五)2014年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在讀研究生以本科學歷報考等考生試用期不滿1年(截止2015年8月31日)的須提交《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附件4);
(六)應屆研究生須提交:1.學生證(入學時間必須滿足2015年為畢業當年);2.學校研究生處出具的準予該生2015年畢業的證明及其所學專業;3.學校教學醫院出具的實習證明;4.8月31日前將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及學歷認證交考點驗證、考區復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七)長學制考生在學期間報考的須提交完成1年的畢業實習證明和1年以上實踐證明(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八)試用機構是個體診所的須提交:所在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原件(西醫副本,中醫正本)及復印件,要求校驗合格,診療科目合適;同時提交診所法人(負責人)《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醫類別不需要提供法人材料,提交一名注冊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證和執業證)
(九)試用機構為一級以下醫療機構的須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十)試用機構為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的須提供帶教老師執業醫師證書復印件,助理申報執業的除外;
(十一)考生報考材料一律裝入標準檔案袋內,在正面清楚書寫姓名、單位、報考類別、聯系電話;畢業證書只提交內芯,照片粘牢;復印件用A4紙復印,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法人簽字;
(十二)報考學歷、類別、試用單位無變化的2014年考生,可提供當年實踐技能考試、綜合筆試準考證或成績單作為資格審核的參考;
(十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四)各類別現場報名提交材料及排列順序詳見附件5、6。
六、幾類特殊考生報名工作安排
(一)全省公衛類別、許昌市口腔類別考生
全省公衛類別、許昌市口腔類別考生統一在鄭州考點報名并參加考試,報名要求同鄭州考點考生,報名時間見附件1。
(二)駐豫部隊現役考生
1.以下駐豫部隊現役考生在鄭州考點報名并參加考試:鄭州153醫院、洛陽150醫院、洛陽534醫院、平頂山152醫院、信陽154醫院、開封155醫院、駐馬店159醫院、新鄉371醫院、
焦作91醫院、武警河南總隊醫院。
2.鄭州153醫院、武警河南總隊醫院、省軍區直屬醫院聘用的地方醫務人員可持地方資格證書,部隊注冊證書在鄭州考點報名參加考試,其他部隊醫院地方考生在當地報名參加考試。
3.報名要求
(1)建議持身份證報考;(2)考生由部隊集中統一報名,報名時須持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干部部門或后勤機關衛生部出具的介紹信;(3)現役不能從地方醫療機構報考;不能使用特定學歷(如基衛班畢業證)報考;有部隊機構編制但無軍籍的按地方考生對待。
4.提交材料
畢業證;身份證;軍官證(文職人員證、士官證、士兵證);部隊團級以上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由部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簽字蓋章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或《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
(三)全省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類別考生
1.報名條件
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應符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有關規定。
2.報考安排
全省(除南陽)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類別考生統一在鄭州考點報名并參加考試,報名要求同鄭州考點考生,確認時間見附件1。
3.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證、《中醫確有專長證書》或《中醫師承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3)《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或《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附件2、3);(4)醫療機構許可證復印件正本。
七、工作要求
國家醫師資格考試作為培養、評價、選拔衛生人才的重要手段,在衛生事業發展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涉及到每位考生的切身利益。為順利完成鄭州考點2015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工作,各縣(市、區)衛生局、各醫療衛生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并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一)做好報名組織宣傳工作
認真做好報名期間的組織宣傳工作,并按照考點時間安排,抽出專人帶隊負責本轄區、本單位考生報名工作,確保每一位符合條件的考生能及時、準確報名。
(二)做好報名人員試用期考核工作
各用人單位要切實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期考核工作,嚴禁為未在本單位試用人員出具試用期考核證明,如若發現,將依據《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對試用單位和考生進行嚴肅處理。
(三)做好報名材料下發工作
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報名材料將統一下發至各縣(市、區)衛生局及各報考醫療單位,外地市考生及部隊考生報名材料下發至當地衛生局。各單位要認真負責,做好登記,及時下發,確保考生材料不丟失。
八、報名咨詢
1.鄭州考點報名咨詢電話:0371-8618150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現場確認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鄭州考點醫師資格考試相關內容網上查詢:鄭州衛生信息網“醫學考試專欄”http://www.zzws.gov.cn/channel/examination/index.asp
附件:1.2015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河南弘大心血管病醫院線路圖
2.2015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河南弘大心血管病醫院乘車路線咨詢電話9618999
易賢網溫馨提示:
《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來源于鄭州市第七人民醫院網,最近更新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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