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在流失!“土地是財富之母”,對于我國這樣一個人口大國和農業大國,耕地在社會、生產和精神等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民以食為天,糧乃國之本”,而寶貴的耕地更是我們的生命線。眾所周知,我國是個人多地少的國家,人均資源匱乏,人均占有耕地面積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盡管國家早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便實行了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可是每年的耕地流失面積仍是有增無減,濫占濫建的現象令人觸目驚心,而在這層出不窮的土地違法案件中,本應是土地保護人的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卻在扮演著“沖鋒陷陣、吃地占田”的領頭羊角色,帶頭知法犯法,大肆地吞噬良田。而究其原因,除了個別官員法制觀念淡薄、在土地流轉交易中存在權錢交易的暗箱操作之外,關鍵還在于非法侵占、出售土地所能帶來的巨大收益讓為數眾多的政府官員爭先恐后、有恃無恐。在幾乎不需要任何投入和成本的情況下,從農民頭上“刮”來的土地一經轉手,即可為當地政府在短期內帶來巨大的利潤,彰顯成績和政績。這無疑使得不少大小官員膽敢以身試法,視國法于不顧,隨意侵占農民的活命耕地。而亂占耕地的直接后果是糧食減產,糧價上漲。這或許在短期內對于增加農民收入、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必須看到,糧食是生活必需品,糧價的漲跌應該調控在合理的范圍內。糧價一價帶百價,如果糧價上漲過快過多,就可能帶動整個物價的上漲,甚至引發通貨膨脹,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全局。糧價上漲背后的深刻危機是不容忽視的。
由于我國特定的基本國情,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人增地減的趨勢難以逆轉。我國耕地本來就不多,農業還要靠天吃飯,如果不把不合理和違法的占用耕地的勢頭遏制住,我國的人地矛盾將會越來越尖銳。政府除了在實際工作中加大執法力度以外,更應迫切地在思想層面上解決以下兩個問題:
一、強化耕地資源資產觀。耕地既是資源,又是重要的資產,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很珍貴,資產要珍惜。一些基層領導干部在經濟發展的熱潮中思想還停留在過去的粗放型發展觀上,形成這樣的錯誤的觀念,認為要發展經濟必須多上新項目,而上新項目必須大量占用耕地。應積極推行耕地資源資產化管理,形成強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促使職能部門合理節約地利用耕地,提高耕地資源的使用效率。
二、糾正急功近利的“政績觀”。政府部門是土地保護的主體,而在一些地區考核干部政績的評價指標體系存在偏差。GDP成為衡量干部政績的最重要的指標。加之地方各級行政主管任期的短期化,助長了干部在任期內急于出“政績”的短期行為,不顧客觀經濟規律,不顧本地實際情況,不顧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工業上大量圈地上項目,城建上大量拆民房建廣場,搞“形象工程”,美其名日“吸引外資的窗口”。以此張揚自己的顯赫“政績”,過度消耗了資源,還造成嚴重的浪費。耕地在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有著不可替代的基礎性作用。“民以食為天,地為糧之本”,耕地不僅具有重要的社會價值,對于占我國人口65%的農民來說,更是他們精神的依托。土地資源關乎國家的長遠可持續發展,而資源是有限的,我們不能以透支未來為代價換取今日的發展,但存方寸地,留予子孫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