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麗辦發〔2010〕13號)的規定,市直機關28個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決定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范圍公開選調公務員共82人。各單位的選調職位、人數、選調范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1年麗江市市直機關選調公務員計劃表》(以下簡稱《選調計劃表》)。
二、選調條件
(一)報名參加本次選調的人員,應具備《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2.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需要回避的公務員;
4.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起止時間為2011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麗江市人才市場(香格里拉大道大港酒店旁)。
3.報名所需證件材料:
①《2011年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此表請從本網站下載);
②報考人員需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復印件各1份,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張(請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4.注意事項:
①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②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考試資格。
③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于6月23日、24日到所報考單位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④報名期間,報名信息、計劃調整、考試成績、體檢考察人選、擬選調人員公示等相關事宜會及時在麗江人事人才網站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并保證所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5.報名條件說明
①此次報名條件中年齡要求“30歲及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35歲及以下”指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40歲及以下”指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45歲及以下”指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
②此次選調的“專業要求”參照《2011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指導目錄》設定。未納入目錄與崗位要求相關相近的專業,請考生詳細咨詢選調單位后報名。
③此次選調崗位的報名條件由各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二)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生的考試成績為筆試、面試成績的綜合成績,具體計算方式為: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卷面分為100分。筆試時間: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選調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含并列人員)。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因該崗位無人遞補造成不足3:1比例的崗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用人單位,可進行差額、等額面試或取消計劃。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面試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程序。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用人單位根據綜合成績,按每個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考察。
(五)體檢。組織擬選調人員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
(六)確定人選和公示。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調人選。按規定在麗江人事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后,對未發現影響選調問題的人員,按干管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選調手續。
(八)監督。報考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接受組織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工作人員如有違反選調紀律的,可向市紀委監察局派出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電話:0888-5109877)、中共麗江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電話:0888-5189484)和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電話:0888-5122447)反映。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
2、《2011年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填寫說明見后)
3、《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中共麗江市委組織部 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1年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報名表填寫說明
1、“姓名”欄填寫戶籍登記所用的姓名。
2、“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任現職時間”等均填寫到月,年份一律用4位數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數字表示,如“1971.05”。
3、“民族”欄填寫民族的全稱。
4、“籍貫”欄填寫祖籍所在地。
5、“出生地”欄填寫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貫”和“出生地”按現在的行政區劃填寫,要填寫縣的名稱,如“玉龍縣”、“古城區”。
6、“何時參加何黨派”欄填寫黨派名稱和加入黨派的時間。無黨派的填寫“無黨派”,不填寫加入黨派的時間。
7、“身份證號碼”欄填寫18位號碼。
8、“學歷、學位”欄分為全日制教育和在職教育兩類。“學歷”應填寫接受相應教育的最高學歷;“全日制教育”欄填寫通過全日制教育獲得的最高學歷;“在職教育”欄填寫以其他學習方式獲得的最高學歷。“畢業院校系及專業”欄填寫與學歷相對應的畢業院校、系和專業。
9、“工作單位及職務”欄填寫擔任的主要職務。
10、“工作簡歷”從參加工作時填起,需根據經歷分段填寫。前后要銜接,不得空斷。大、中專院校學習畢業后參加工作的,從大、中專院校學習時填起。起止時間填到月,年份用4位數字表示,月份用2位數字表示。
11、“獎懲情況”欄,填寫受市(地)、廳(局)級以上的獎勵和記功;受處分的,要填寫何年何月因何問題經何單位批準受何種處分,何年何月經何單位批準撤銷何種處分。沒有的要填“無”。
12、“近三年考核情況”,沒有年度考核結果的,應采取寫實的辦法注明。
13、“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主要填寫報考人員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關情況。
14、“資格初審和推薦意見”欄中應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填寫并加蓋印章,可表述為“該同志符合報考條件,經黨委(黨組)研究同意(推薦)其參加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