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面向企業就業,加強企業人才配置和儲備,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2015年引導51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企業服務實施辦法》(甘人社通〔2015〕233號)及市人社局關于《分解下達2015年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指標的通知》(定人社〔2015〕323號)精神,決定舉辦2015年漳縣普通高校畢業生到縣屬企業服務雙向對接暨人力資源現場招聘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標分配
2015年,省人社廳引導51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企業服務,分配我縣指標16名,我縣根據企業申報情況,將指標分配到各企業。其中漳縣自來水公司4名、漳縣金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1名、漳縣金地礦業有限公司2名、甘肅天華旅游開發集團2名、漳縣仕通商貿有限責任公司1名、漳縣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1名、漳縣華隆農牧科技有限公司4名、漳縣永盛生態農民專業合作社1名。
二、招聘形式
采取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自愿報名與用人企業“雙向選擇”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對象
漳縣生源,持《擇業通知書》或派往我縣人社部門的《就業報到證》,并按規定在我縣報到注冊的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尚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自愿到企業服務,且符合招聘企業崗位要求。
3.服務期滿后自愿留企業工作或自主擇業。
四、招聘時間
2015年10月16日
五、招聘地點
漳縣體育館
六、福利待遇
1.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畢業生與用人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由企業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
2.服務期間,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縣人力資源交流開發服務中心免費代理,服務期限計算工齡。服務企業負責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承擔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3.服務期內,畢業生在辦理戶籍手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待遇。允許畢業生在服務期內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項目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
4.鼓勵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繼續留用企業工作,接收畢業生服務或留用人數達到一定條件的企業,享受甘政辦發〔2013〕92號、甘政辦發〔2014〕103號、甘政發〔2015〕63號等文件規定的相關扶持性優惠政策;服務期滿后,企業未留用的畢業生自主擇業。
七、其它事項
普通高校畢業生洽談時請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屬城鄉低保家庭和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請同時攜帶城鄉低保家庭低保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聯系單位:漳縣人力資源交流開發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932-4862181
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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