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計生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9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考試報名及現場確認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參加衛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可參加藥學、技術專業士級資格考試。
2、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學、護理、技術士級職務滿5年,可參加師級資格考試。
3、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學、護理、技術士級職務滿2年(在全日制學習期間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士級資格者,同時需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可參加師級資格考試。
4、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可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師級資格考試。
5、臨床醫學(包括中醫、口腔)、預防醫學專業初級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護理學士級資格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參加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專業技術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三)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報名參加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四)凡在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參加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在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具體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由各縣市區衛生局界定。
(五)報名提交的專業學歷或學位,必須是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考試報名
(一)考試流程
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經網上報名后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現場確認并網上繳費,經考點、考區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合格后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自2016年1月15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上一年度考試未通過的人員,本年度再次報名時須正確填寫原檔案號。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3日。
2、網報照片要求:(1)上傳照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務必保證照片清晰、可辨認,其他如生活照、視頻捕捉、攝像頭所攝等照片一律不予審核,除軍人外其他考生不得著制式服裝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帶式服裝拍照;(2)照片大小為一寸或者二寸,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20kb--45kb之間;(3)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頭發不得過眉,露雙耳,常帶眼鏡的考生應佩戴眼鏡,不得佩戴首飾。
(三)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1、現場確認時間: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1月25日至1月28日(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1);
2、現場確認地點為:北侖區衛計局439辦公室(北侖區新碶街道閩江路629號)。
3、考生報名現場確認時應按照規定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2002年(含)之后取得的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具有執業資格的需提供執業資格證書、執業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提供該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必須提供全科醫生、社區護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附件3);
報名材料用回形針固定,順序依次為: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資格證書復印件、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執業注冊證書復印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全科醫生、社區護士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聘書、材料真實性保證書。畢業證書原件請放置在首頁,所有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
上述材料須由各單位人事干部審核原件后,在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公章。報名材料匯總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區衛計局。申報表一經確認、蓋章,不再允許更改。
(四)考試繳費
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后自行采用網上支付的方式繳納考試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6日,逾期不繳費者視為無效報名。
三、考試級別、專業、科目、方式
(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士)、初級(師)和中級三個級別,共計118個專業。
(二)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放射醫學技術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4、206、376),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15、391),核醫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77),超聲波醫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78),心電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87)共73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45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四、考試時間
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定于2016年5月14、15、21、22日8時30分至10時;11時至12時30分;14時至15時30分;16時30分至18時。
紙筆考試時間定于2016年5月14日、15日9時至11時;14時至16時。
五、下列人員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前3個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二)醫療事故完全或主要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次年起未滿3年;醫療事故次要或輕微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次年起未滿1年。
(三)考試時,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者。
(四)經查實收受“紅包”等未滿1年(不含當年,下同)。者,經查實索取“紅包”等未滿3年者。
(五)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者。
(六)受衛生行政處罰未滿2年者。
(七)其它不符合報考要求的情形。
我區參考人員分布廣、人數多、組織工作難度大,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將考試有關政策傳達給廣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精心組織,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報名工作,以確保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完成。
聯系人:石鑫,聯系電話:86783667。
附件:
寧波市北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