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4年12月,山東省宣布,年底到期的15條高速路將繼續收費,以償還貸款。據悉,山東省對收費公路實行“統貸統還”政策,即一條公路沒有還清貸款,其他公路都繼續收費。據估算,全國高速公路每年收費超過4000億元。
【標準表述】
根據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該規定包含兩層意思:一、政府還貸公路只要還清貸款、集資款即應停止收費;二、不管是否還清貸款和集資款,政府還貸公路最長收費期限為15年。
因為修建公路的貸款沒有還清,有些高速公路甚至收不抵支、經營虧損。山東省延長15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的收費期限,但是“最長不得超過15年”的管理條例是一條不可逾越的政策紅線,不應以任何理由踩踏。
【具體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規,調整政策適應發展。
隨著國家財稅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政府性債務管理的不斷規范,以及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國家基礎設施政策的不斷完善,原有收費公路政策已不能適應發展需要,亟須改革完善,進行重大政策調整,建立政府財政保障與鼓勵社會資本相結合的收費公路管理制度和發展模式。
二、借鑒國外經驗,采取低標準,長期限收費方式,促進公路網規劃順利實施。
支持地方政府集中有限財力,加快非收費公路發展。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明確收費公路特許經營范圍,收費權益轉讓條件,并嚴格規定收費公路資產不得轉讓、無償劃撥和上市交易,公路養護運行服務質量標準等要求。依法加強監管,真正依靠法治思維促進中國公路事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