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1月3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縣南詔鎮拱辰樓發生火災,僅僅2小時,擁有600多年歷史的云南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樓就化為廢墟,僅剩幾根焦黑的木梁和斷壁殘垣。消防通道被占、失火建筑未通過消防驗收、消防安全檢查缺失……一切似乎都注定了這個“消防死角”的烈焚之痛。
【標準表述】
日常生活中,消防通道很少被人們重視,總覺得很少會派上用場,往往要等火災真正發生時,才意識到它的重要性。一些單位對消防工作抽查檢修時走走過場,一些建筑甚至未能通過消防檢查。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一些人法律意識與安全意識薄弱,相關管理部門管理不力,處罰不夠。有人占用了消防通道,物業和社區等單位,往往只有提醒改正權,無權強制要求改正,更沒有處罰權;而相關消防部門不檢查,消防通道被占的問題發現不了,更不會有相應整改。這種現象直接導致了一些人的違法現象,商戶私搭亂建堵塞消防通道層出不窮。
“救火”只能是火災救援的最后一道防線,而不是第一道防線。在火災發生的瞬間,平時不起眼的消防通道就是一條生命通道。消防通道出現經常被堵現象,既反映了市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識的淡薄,也映射出有關部門的監管缺位。
【具體措施】
一、制定相關法律條款,各部門準確落實各自的職責任務,依法治理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亂象。
二、強化不同主體的責任落實。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應主動協調小區內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民眾,而小區外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應當依法由城管及相關部門及時清理。對不按法律規定處理的,消防部門要依法追究其行政違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