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循環經濟,是對大量消耗資源、嚴重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傳統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的一場革命。發展循環經濟應樹立三大理念: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公正發展。這三大理念是經濟發展觀念的深刻變革與提升。
和諧發展理念。循環經濟發展模式以系統論、生態學為理論基礎,遵循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構建經濟—生態—社會和諧發展的鏈條。和諧發展理念把經濟視作地球大系統中的一個開放子系統, 它既具有相對獨立性,又與社會、生態環境以及地球大系統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經濟發展必須與地球大系統實現和諧。傳統經濟發展模式秉持經濟增長第一的價值觀,缺乏經濟行為必須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相和諧的觀念,形成了當今經濟發展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相沖突的局面。面對發展困局,美國經濟學家鮑爾丁于20世紀60年代提出循環經濟概念,并提出建設“生態經濟學”學科。發展循環經濟,實質是以生態學原理為基礎,從整體上研究生態系統和生產力系統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研究生態和經濟的結合,揭示自然和社會之間的本質聯系和規律,從而把遵循經濟規律與遵循自然規律有機結合起來。
可持續發展理念。經濟系統與社會系統、生態系統和諧發展,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人類選擇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直接動因是化解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資源枯竭矛盾,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持續問題。可持續發展的要義,是通過清潔生產、減少排污、節約資源、 循環利用實現經濟增長,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實現經濟發展可持續與人類社會可持續、自然生態可持續相統一。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廢棄物排放的全過程中,把傳統線性發展轉變為資源循環利用的環路發展,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戰略性發展范式,能夠緩解長期以來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的尖銳矛盾,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相統一。
公正發展理念。公正是處理各種利益關系的一個基本準則,是衡量經濟社會進步與否的重要尺度。發展循環經濟的公正理念,是融經濟公正、社會公正、生態公正于一體的綜合公正觀。綜合公正觀要求人類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發展經濟時,既考慮自身和當代人的利益,又不危及他人和后代人的利益,體現代內公正、代際公正和人地公正。公正發展理念貫徹于循環經濟中,要求人類把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權利和保護自然環境的義務統一起來,在進行經濟活動時,盡量減少和避免對自然生態環境的損害,并對生態權益受損者給予補償,使不同地區和人群都有利用自然資源、享有良好生態環境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