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州教育局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機關干部的辦法(試行)》(涼組通〔2011〕8號)有關規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的原則,決定面向全州公開考調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調職位與名額
職位:辦公室文秘工作人員、教育督導室工作人員、計劃財務科財務工作人員。 名額:3名(各1名)。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全州范圍內符合考調條件的公務員(不含參公人員)。
(二)考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工作,事業心責任感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甘于奉獻。
2.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近3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
3.具體崗位要求:
⑴文秘崗位: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14日后出生),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文字功底、公文處理和文稿寫作能力,具有2年及以上在黨政機關從事文秘工作和1年及以上從事教育工作經歷。
教育督導崗位: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3月14日后出生),熟悉教育法律法規,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及以上并在教育行政部門工作2年及以上經歷。
財務人員崗位: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14日后出生),熟悉財務工作,具有3年及以上財會工作經歷并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間、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布考調公告
考調公告發布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和涼山州教育局網站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經工作單位及主管單位同意,攜帶相關手續到涼山州教育局人事師訓科報名并同步完成資格審查工作。
報名時間: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8日下午5:00。
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應攜帶《涼山州教育局2016年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三份;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各三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三張;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三份(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以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則削減職位計劃。
1.筆試。
筆試科目:文秘:文秘寫作。教育督導:教育督導綜合知識。財務人員:財會知識。各科卷面分均為10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2016年3月30日下午5:00前到涼山州教育局人事師訓科領取準考證)。
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涼山人事考試網和涼山州教育局網站公布。
2.面試。按照考調計劃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則依次遞補。
(五)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六)公示
確定擬考調人員名單并在涼山人事考試網和涼山州教育局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
(七)試用
考調人員到涼山州教育局試用3個月,以考察人崗適應度。
(八)調動
經試用、考核合格后,正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四、考調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考試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選拔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有關責任。
五、本公告由考調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2283663
監督電話:0834—3222873
涼山州教育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