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3年12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北京海淀區四季青敬老院時強調:我國老年人口增加很快,老年服務產業發展還比較滯后。要完善制度、改進工作,推動養老事業多元化、多樣化發展,讓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
2013年12月30日,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策部署,穩妥扎實有序推進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
近年來,北京、上海的戶籍人口老齡化很快,上海戶籍人口連續多年負增長;北京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總和生育率開始低于2,近15年,總和生育率都在1以下。因此,這些人口負增長及低生育率地區的人面臨的包括子女不在身邊、生活不能自理、家庭人均養老負擔重等問題。
【標準表述】
[存在的問題]
1.超低生育率
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布的這個數據顯示,“0-14歲人口2.22億,占16.60%”,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較,下降了6.3%。“六普”數據徹底顛覆了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總和生育率為1.8的說法,我國的總和生育率1.4-1.5之間。我國處于超低生育率的狀況下,而且是發展中國家中最低的。中國過低的生育水平不僅會導致人口老齡化和勞動力的短缺,更會降低經濟潛在增長率。
2.“空巢”現象沖擊傳統家庭模式
由于中國的人口老齡化發生在實行計劃生育、獨生子女等背景下,因此又具有特殊的復雜性。中國的老齡化伴隨著獨子高齡化、高齡病殘化、老年空巢化、空巢孤獨化的特點。來自民政部的數據則顯示,目前中國城鄉空巢家庭超過50%,部分大中城市達到70%。農村留守老人約4000萬,占農村老年人口的37%。
從空巢老人引發的社會問題來看,與“常回家看看”等留守老人的情感奢望并存,許多年青一代對家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卻日漸削弱淡化,致使家庭親情出現隔閡甚至矛盾沖突,傳統倫理親情觀念受到沖擊和挑戰。傳統的“養兒防老”觀念和家庭養老模式都受到巨大沖擊。同時,社會養老機制的不健全,也為“空巢”家庭再添一根“致命稻草”。
3.社會老化的包袱越來越沉重
隨著“人口紅利即將消失”、“未富先老”等人口結構問題的涌現,中國社會老化的包袱也越來越沉重。2013年8月26日,一家英國媒體撰文呼吁中國全面放寬計劃生育政策以應對中國“多老”、“少子”的現狀,認為“單獨二胎”等微調政策不足以扭轉人口結構嚴重老齡化趨勢。
[意義]
三中全會啟動“單獨”二孩政策的決定,是基于理論和實際的務實決策,是計劃生育政策在新形勢下的新發展,絕對有利于維護可持續發展和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這兩個根本,也必定會紓解當前國家面臨的老齡化發展困局和公眾面臨的養老困擾。
首先,基于我國人口持續增長、環境持續惡化、人口與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的首要國情,國家必須限制人口增長。因為一旦人口失控、環境惡化,在肆虐的暴風雨與沙塵之下,沒有任何一個人、沒有任何一個家庭可以獨自保全。
其次,基于人口老齡化和勞動力增長減少的國情,國家必須適度放寬計劃生育限制。近年來,我國人口老齡化和勞動力減少的壓力日益顯現,且很可能在不遠的將來面對建國以來的首次人口負增長。而在正常情況下,在生育撫養成本和非正常死亡等因素的制約下,即便是普遍二孩,一國人口也可能面臨持續減少(由于文化、心理、政策等因素的影響,中國是否會在更遠的未來面臨可能的人口萎縮還需要觀察)。
再次,啟動“單獨”二孩政策有利于維持相對正常的人口和勞動力結構,有利于保持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有利于更好地提高社會養老保障水平。計劃生育政策關系到全國3億多戶家庭10多億群眾的家庭穩定和幸福,而推行計劃生育與養老問題有莫大的關聯性——從個人和家庭來看,主動只生一個的家庭往往是考慮到生養成本;生兩個或要求生兩個的家庭,則往往慮及養老問題,當然也可能有文化偏好等其他因素。因此,合理的計劃生育政策對于維護人口和經濟、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必不可少,也是不斷提高養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保障。
最后,計劃生育政策、社會養老政策均將長期堅持、相互增益。現階段,我們國家的社會養老水平還很低,家庭養老成分還很重,有賴于社會養老政策持續推進。目前,單獨、失獨家庭的養老問題有望在無差別的國民基礎養老金和相關社會保障政策中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從而有望在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中得到更多的益處;而有關于這類家庭的養老扶助政策也必將得到堅持和發展,從而幫助其得到更好的保障。
[參考對策]
第一,堅持和完善現行生育政策。
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創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體制機制和手段方法,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逐步完善政策。完善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優惠政策體系,提高家庭發展能力。
第二,健全工作機制。
完善計劃生育宣傳倡導、依法管理、群眾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推進誠信計生工作。發揮人口計劃的調控作用,建立人口監測和預警機制,加強人口變動情況調查,完善出生人口信息報告制度,加快推進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實現婚姻、生育、戶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繼續做好重點地區特別是農村計劃生育工作,做好再生育審批,倡導合理的生育間隔。加強對流動人口等重點人群的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嚴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別是多孩生育,嚴肅查處違法生育行為。
第三,完善配套政策。
建立重大經濟社會政策人口影響評估機制,做好相關經濟社會政策與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銜接。進一步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西部地區“少生快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等利益導向政策,實行獎勵扶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妥善解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精神慰藉等問題。做好政策調整前后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和社會制約政策的銜接,維護政策的嚴肅性。根據人口變動情況,合理規劃和配置衛生、教育、文化、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資源。
第四,做好宣傳引導。
深入細致地做好干部群眾思想工作,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深入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倡導活動,大力宣傳計劃生育工作的巨大成就和新形勢下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義。加強正面引導,做好政策解讀,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為政策實施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第五,完善服務網絡,大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
拓展服務內容,為社區高齡、獨居、病殘和生活困難老人提供送餐、家政、陪護、人文關懷等相關服務,真正實現需有所應、困有所助、難有所幫的多元化養老服務。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并給予政策支持。培育和發展社區專業志愿者隊伍,為特定人群建立結對服務的常態機制。